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债的法定移转指依法使债权债务由原债权债务人转移给新的债权债务人。下列哪些选项属于债的法定移转的情形?( )
债的法定移转指依法使债权债务由原债权债务人转移给新的债权债务人。下列哪些选项属于债的法定移转的情形?( )
admin
2018-10-17
35
问题
债的法定移转指依法使债权债务由原债权债务人转移给新的债权债务人。下列哪些选项属于债的法定移转的情形?( )
选项
A、甲某开车撞倒了行人郝某,中国人寿对郝某进行赔偿后对贾某行使代位求偿权
B、甲乙企业发生合并后形成新的企业丙,需要对原来甲乙两家企业各自的债权债务的承担
C、财信担保公司为刘某小额贷款提供担保,并在清偿小额贷公司该笔贷款后,对刘某享有的法定求偿权
D、蔡莹租了艾玲玲的房子。租赁期间艾玲玲把房子卖给了甄新龙,除非蔡莹同意不继续承租,否则甄新龙要承受蔡莹继续租住该房直到租期结束
答案
A,B,C,D
解析
本题考核债的法定移转。选项A正确。《保险法》第60条第1款规定,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据此可知。保险人对第三人的代位求偿权是一种法定的债权移转。选项B正确。《合同法》第90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合并的,由合并后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行使合同权利。履行合同义务。据此可知,企业发生合并或者分立时债权债务也是一种法定移转。选项C正确。《担保法》第31条规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据此可知,保证人在清偿债务后,获得对债务人的法定追偿权,通说认为是法定的债务移转。选项D正确。《合同法》第229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此是关于买卖不破租赁的规定,买卖不破租赁,租赁物的受让人应当承担承租人在租期内继续承租的义务,同时有权收取租金,这也是债权债务的法定移转。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yxP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某市公安局接到有关该市一家制药公司制售劣药的举报。公安局派人侦查核实后,公安局长王某找来该制药公司经理李某谈话,要求该制药公司今后不准再生产劣药,并将仓库中尚未销售的劣药全部销毁;同时告诉李经理,如给公安局捐献400万元的办公经费,可以将此案撤案。5天后,
李某是我国公民,跟随其父母在某太平洋岛国A国生活。2008年9月,刚满15周岁的李某进入A国公民吉姆家窃取了价值人民币3000多元的财物。根据A国的法律,凡盗窃他人财物者,将被剁去一只手的拇指、食指和中指。(事实一)李某知道A国的法律规定后,心里害怕。就
李某是我国公民,跟随其父母在某太平洋岛国A国生活。2008年9月,刚满15周岁的李某进入A国公民吉姆家窃取了价值人民币3000多元的财物。根据A国的法律,凡盗窃他人财物者,将被剁去一只手的拇指、食指和中指。(事实一)李某知道A国的法律规定后,心里害怕。就
关于罪刑法定原则的论述,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下列哪一情形成立累犯?()
关于量刑情节,下列哪一说法错误的?()
李某因多次向张某催讨欠款被张某纠集多人打伤,全身多处骨折,经鉴定构成轻伤。对于张某等人的行为定性,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程某为某国有企业的副经理。在与另一公司的合作活动时,该公司给予程某存有88888美元的招商银行的银行卡一张,同时还有一张写有银行卡密码和数额的字条。后程某变更了该银行卡的密码,并将该银行卡存放于保密柜中,案发后被起获。关于程某的行为定性,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
甲被检察机关指控犯有三项罪行:第一项,伪造盖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公章的批文。第二项,持该伪造批文和所谓中国石材进出口公司出口业务合同,到某石材加工厂对该经理乙谎称能联系出口香港地区的石材业务。然后以虚构的香港地区某公司的名义与石材厂签订了500万吨石材的
依据现行的司法解释,我国法院受理对在我国享有特权与豁免的主体起诉的民事案件,须按法院内部报告制度,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为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是:(2008年试卷一第99题)
随机试题
计划
Everylivingthinghasaninnerbiologicalclockthatcontrolsbehavior.Theclockworksallthetime;evenwhentherearenoou
实验设计的四个基本原则是
海关对保税物流园区企业实行的制度是()。
新课程倡导的发展性评价的基本内涵包括()。①评价的目的在于促进发展②体现最新的教育观念和课程评价发展的趋势③评价内容综合化、方式多样化、主体多元化④关注发展过程,将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有机结合起来
根据我国《义务教育法》的规定,国家建立以()为主、其他多种渠道筹措教育经费为辅的体制。(济宁高新)
与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相比,十二届人代会在代表结构与组成上呈现“两升一降”的变化,来自一线的工人、农民代表401名,占代表总数的13.42%,提高了5.18个百分点;专业技术人员代表610名,占代表总数的20.42%,提高了1.2个百分点;党政领导干部代
(89年)若齐次线性方程组只有零解,则λ应满足的条件是_______.
Nearlyallcultureshaveaversionofthearrowoftime,aprocessbywhichtheymovetowardsthefutureandawayfromthepast.
有以下程序#include<stdio.h>main(){structSTU{charname[9];charsex;doublescore[2];};structSTUa={"Zha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