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第414条规定:“对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负有追究责任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不履行法律规定的追究职责,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请分析: 如何理解本条中的“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

admin2019-03-05  44

问题 《刑法》第414条规定:“对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负有追究责任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不履行法律规定的追究职责,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请分析:
如何理解本条中的“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

选项

答案本条规定的是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 要构成本罪,必须要有放纵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的行为,对此,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进行理解和把握: 第一,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的行为必须构成犯罪,一般的生产、销售伪劣商品行为不能成为本罪的前提,同时,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的行为构成犯罪,并不局限于或仅指构成刑法分则第三章第一节所列犯罪,还包括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中与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形成想象竞合犯的那部分犯罪; 第二,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最终是否被追究刑事责任不影响本罪的构成,只是对本罪的情节是否严重产生影响。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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