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公务员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下列关于案件管辖的说法正确的是( )。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下列关于案件管辖的说法正确的是( )。
admin
2022-04-05
36
问题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下列关于案件管辖的说法正确的是( )。
选项
A、甲、乙同为A县人,两人商定一起坐车去B县打工,在B县汽车站发生口角,甲将乙打伤,乙到当地派出所报案,甲趁乙报案时坐车返回了A县。B县公安局认为由A县公安局管辖更为适宜,便将案件移交A县公安局。A县公安局可以办理该案件
B、某公司甲、乙、丙、丁同为A县人,一起到B县出差,在宾馆房间内赌博,被人举报。B县公安局某派出所民警出警时,被出来买烟的甲、乙看见,两人打电话通知丙、丁后,先行逃回A县,丙、丁则被派出所出警人员抓获。甲、乙回到A县,听说丙、丁两人被抓后,便主动向A县公安局报案。A县公安局可以办理该案件
C、A县人甲在B县出差期间与供货商发生矛盾,在供货商公司吵闹撒泼,致供货商公司当天无法正常营业,后甲出差到C县被同事乙向C县公安局举报。C县公安局可以办理该案件
D、A县人甲到B县出差,遇到从事卖淫的女子乙,与其发生性关系并支付费用后,甲、乙想处对象,两人一起回到A县,在某旅馆内发生性关系时被公安机关查获。在公安机关询问时,乙说出与甲在B县的卖淫嫖娼行为,并供认其在B县多次卖淫,A县公安局将该案件交由B县公安局办理。B县公安局可以办理该案件
答案
A,D
解析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九条规定,行政案件由违法行为地的公安机关管辖。由违法行为人居住地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违法行为人居住地公安机关管辖,但是涉及卖淫、嫖娼、赌博、毒品的案件除外。移交违法行为人居住地公安机关管辖的行政案件,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在移交前应当及时收集证据,并配合违法行为人居住地公安机关开展调查取证工作。
A项中A县为甲乙居住地,B县为违法地,依据法律规定A县可以管辖。A项正确。B项为赌博类,赌博案件只能有违法地公安机关管辖,只能由B县公安机关管辖。B项错误。C项中C县为出差地,无管辖权。C项错误。D项为卖淫嫖娼案件违法行为地管辖。D项正确。故本题选AD。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ynS3FFFM
本试题收录于:
公安专业知识题库公安招警分类
0
公安专业知识
公安招警
相关试题推荐
下列选项中,没有语病的一句为()。
哲学曾经是一种生活方式。所谓苏格拉底的哲学,不只是他和别人对话的方法,以及他在对话中提出的种种理论,更是他不立文字、浪迹街头、四处与人闲聊的生活方式。哲学从一开始就不是一种书面的研究,而是一种过日子的办法。只不过我们后来都忘了这点,把它变长远离日常的艰深游
下面说法正确的是()。
20世纪70年代以来,光导纤维、非晶态、新型陶瓷、碳60、钛合金、纳米材料、生物材料、智能材料等具有各种特殊性能的材料不断涌现。目前已有25万种性能各异的材料问世,纳米科技由于其一系列独特的性能及广泛应用,正在形成一个新产业群落,推动并影响整个科学技术研究
比较侧重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报告类型是()。
个人养老保险产品可以不提供净死亡风险保障。如果提供,净死亡风险保额不超过保单现金价值的10%。个人养老保险的身故保险金、全残保险金应当以保单现金价值为基准,最高不超过保单现金价值的110%。这段文字阐述的主要内容是()。
如果说有哪一个城市,由于深厚的历史原因,本身即拥有一种精神品质,能施加无形然而重大的影响于居住、一度居住以至过往的人们的,这就是北京。北京属于那种城市,它使人强烈地感到它的文化吸引,它永远古老而又恒久新鲜,同时是历史又是现实,有无穷的历史容量且不乏生机,诱
一个人离开你的视线,只消失几秒钟,你便会给他一个评语,正视的时候却不行,聪明的人,一定要把后背比前脸看得更加重要,这后背就是自己一个雕像。雕塑是由别人操作的,材料和尺度则完全由自己提供。我们不奢望把每个人都塑造成完人,但至少自己“走过去”别让别人戳脊梁骨。
王某接到一个电话,该人自称法官,称其所办案件涉及王某。该“法官”以提供保证金就不冻结王某的个人全部账号为由,要求王某向其提供的账号转账10万元。王某信以为真,通过网银向对方提供的账号汇款10万元。汇完款后,王某感觉被骗,遂报警。通常情况下,以下行为对警方有
2017年3月15日,派出所民警王某在巡逻执勤中,发现违法嫌疑人刘某在文艺路市场摆地摊算命骗钱,查证后依法对刘某当场处罚100元。根据以下当场收缴罚款流程图,民警在执法办案中正确的做法是:
随机试题
某逆流吸收过程的相平衡关系Y*=X,Y1=0.1,X2=0.01。试求:(1)当吸收率为80%时,最小液气比为多少?(2)若将吸收率提高至85%,最小液气比又为多少?
感染源
下列关于脑池的描述,错误的是
患儿男,9岁。近几天眼睑水肿,每天尿量
根据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下列有关期间说法正确的是:
()水平决定教育的规模和速度。
小柔家的电话分机号码是四位数,记不清是多少,只记得分机号码中没有重复数字,并且能同时被1、2、3、4、5、6、7、8、9整除。问:这个号码是多少?()
背景:《枕草子》是()的杰作。
Whentalkingabout"themuse",theauthorstatedthatitwas"memoryaddedtoimagination,subtractingbyfalsestarts,andmult
Wehaveseenthatthemerephoneticframeworkofspeechdoesnotconstitutetheinnerfactoflanguageandthatsinglesoundof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