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下列遗嘱形式中,须有见证人在场见证的遗嘱是( )。
下列遗嘱形式中,须有见证人在场见证的遗嘱是( )。
admin
2014-12-09
22
问题
下列遗嘱形式中,须有见证人在场见证的遗嘱是( )。
选项
A、录音遗嘱
B、自书遗嘱
C、口头遗嘱
D、代书遗嘱
答案
A,C,D
解析
遗嘱继承是与法定继承相对应的一种继承方式。在遗嘱继承中,生前立有遗嘱的被继承人,为遗嘱人或立遗嘱人;依照遗嘱的指定享有遗产继承权的人,为遗嘱继承人。遗嘱是公民生前依法处分自己的财产和安排有关事务,并于死后生效的单方民事行为。遗嘱见证人是证明遗嘱真实的第三人,其证明的真伪直接关系到遗嘱的效力,关系到遗产的处理,因而,法律对遗嘱见证人有特别的要求。遗嘱见证人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并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没有利害关系。我国继承法规定下列人员不得作为遗嘱见证人:一是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二是继承人、 受遗赠人;三是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包括继承人、受遗赠人的近亲属以及继承人、受遗赠人的债权人和债务人、共同经营的合伙人。公民立遗嘱必须采取法律规定的形式。我国继承法规定了5种遗嘱形式。口头遗嘱,是指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口头表述的不以任何方式记载的遗嘱。所谓危急情况,一般是指遗嘱人生命垂危、在战争中或者发生意外灾害,随时都有生命危险,来不及或无条件以其他方式设立遗嘱的情况。遗嘱人设立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见证人应记录遗嘱人口授的遗嘱内容,并由记录人、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见证人无法记录的,应于事后补记,并在记录上共同签名,注明年、月、日,以保证见证内容的真实可靠。录音遗嘱,是指遗嘱人通过录音设备设立遗嘱,以录音形式设立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在遗嘱人录制完遗嘱后,见证人应当将自己的见证证明录制在音像磁带上,将磁带封存,并由见证人共同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是指由他人代为书写的遗嘱。代书遗嘱须由遗嘱人口授遗嘱内容,由一见证人代书。依照继承法的规定,代书遗嘱应当由两个以上的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选项B不正确,自书遗嘱是指立遗嘱人生前自己书写的遗嘱。自书遗嘱必须由遗嘱人亲自书写、签名,并注明年、月、日。公民在遗书中涉及死后个人财产处分的内容,确为死者真实意思的表示,有本人签名并注明了年、月、日,又无相反证据的,也可以按自书遗嘱对待。所以自书遗嘱不需要见证人在场见证即可以有效。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ymujFFFM
本试题收录于:
在职法律硕士(专业综合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在职法律硕士(专业综合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企业对交易或者事项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不应该高估资产或者收益、低估费用或负债,这一要求体现的是()原则。
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原则进行期末计价,其所体现的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是()。
根据(),企业的会计核算应严格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
企业某种存货的期初余额是160万元,没有发生跌价的情况,本期购人存货80万元,领用存货120万元,期末该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为113万元,则期末应提取的存货跌价准备是()万元。
某企业有一批赊销品,商品标价10000元,商业折扣20%,增值税率为17%,现金折扣条件为总价的2/10,n/20。企业销售商品时代垫运费200元,若企业应收账款按总价法核算,则应收账款的入账金额为()元。
对于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应采取的折旧政策是()。
甲公司由于某项经济纠纷涉及一项诉讼案,该公司根据案件的进展情况,在参考了公司所聘律师的意见后认为,甲公司在此诉讼中胜诉的可能性为60%,败诉的可能性为40%,如果败诉则赔偿的金额在20万元至30万元之间,则在本年度资产负债表日甲公司应确认的负债金额为(
训练过程中之所以要进行区别对待主要是因为竞技项目和运动员个体间的多样性。()
我国《宪法》第33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这里的“法律”一词应作()解释。
在刑法理论上,将引用刑法分则的其他条款来说明基本犯罪特征的罪状表达方式称做()。
随机试题
胎膜早破可导致
下列关于国内期货保证金存管银行的表述,正确的有()。[2012年9月真题]
以下属于企业的非流动资产的是()
下列各项资产减值准备中,在相关资产持有期间内可以通过损益转回的有()。
一般资料:求助者,男性,48岁,汉族,已婚,本科毕业,某公司总经理。求助者自述:我平时尽管工作很忙,但还是比较注意身体,尽量抽出时间锻炼。前年比我还年轻的一位同事突发心脏病去世了,这事对我触动很大,我想自己今后一定要注意。我应该算是意志力坚强的人
治安管理处罚具有()特点。
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全国性的专职警察机构是清朝的()。
BillGateswas20yearsold.SteveJobswas21.WarrenBuffettwas26.RalphLaurenwas28.EsteeLauderwas29.Thesenowi
有以下程序#includemain(){intn,*p=NULL;*p=&n;printf("Inputn:");scanf("%d",&p);printf("outputn:");printf("%d\n",p);}该程序试
Theadvantagesanddisadvantagesofalargepopulationhavelongbeena(1)______ofdiscussionamongeconomists.Ithasbeenarg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