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财经
(2009年)甲研究所与乙公司订立的买卖合同约定:乙公司向甲研究所购买一台具有特定性能的石墨卷材生产设备,总价款300万元;乙公司应于合同签订之日起3日内向甲研究所支付100万元预付款;甲研究所应于2008年11月1日之前交付设备(乙公司自行提货);乙公司
(2009年)甲研究所与乙公司订立的买卖合同约定:乙公司向甲研究所购买一台具有特定性能的石墨卷材生产设备,总价款300万元;乙公司应于合同签订之日起3日内向甲研究所支付100万元预付款;甲研究所应于2008年11月1日之前交付设备(乙公司自行提货);乙公司
admin
2019-05-22
27
问题
(2009年)甲研究所与乙公司订立的买卖合同约定:乙公司向甲研究所购买一台具有特定性能的石墨卷材生产设备,总价款300万元;乙公司应于合同签订之日起3日内向甲研究所支付100万元预付款;甲研究所应于2008年11月1日之前交付设备(乙公司自行提货);乙公司验收设备合格后在11月10日之前付清余款200万元。为了担保乙公司履行付款义务,丙公司在买卖合同的最后一页承诺:“本公司同意为乙公司承担保证责任。”并签字盖章。乙公司依约向甲研究所支付了100万元预付款。
甲研究所按时生产出了符合约定质量标准的设备,并于2008年10月30日通知乙公司提货。乙公司未按时提货,却于11月12日通知甲研究所:由于本公司产品结构调整,已不需要该设备,特提出解除买卖合同。甲研究所与乙公司协商未果后,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要求: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如果甲研究所同意解除合同,是否可以不再向乙公司交付约定的设备?是否可以不向乙公司返还100万元预付款?并分别说明理由。
选项
答案
①甲研究所可以不再向乙公司交付约定的设备。根据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②甲研究所不能不向乙公司返还100万元的预付款。根据规定,预付款没有担保的性质,当事人解除合同后,甲研究所应当向乙公司返还预付款,但可以要求乙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ym6QFFFM
本试题收录于:
经济法题库注册会计师分类
0
经济法
注册会计师
相关试题推荐
根据企业国有资产法律制度的规定,在国有独资公司发生的下列事项中,由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决定的是()。
有关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公司欠付B公司到期货款2000万元,B公司多次催要,A公司工作人员均以公司法定代表人失踪、公司财产无人有权处分为由拒绝偿还。B公司无奈,向人民法院提出对A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人民法院收到申请后通知了A公司,A公司表示确因法定代表人失踪,现无人负责管理公司
2014年5月31日,A人民法院受理了甲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指定了管理人。管理人接管甲公司后,查明如下事项:(1)甲公司欠付乙公司到期货款100万元一直未予支付,乙公司经调查发现,丙公司拖欠甲公司到期货款近1年,甲公司一直未向丙公司追收;乙公司遂于20
2014年5月31日,A人民法院受理了甲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指定了管理人。管理人接管甲公司后,查明如下事项:(1)甲公司欠付乙公司到期货款100万元一直未予支付,乙公司经调查发现,丙公司拖欠甲公司到期货款近1年,甲公司一直未向丙公司追收;乙公司遂于20
甲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甲公司)2010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控股股东为丙公司,乙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乙公司)持有丙公司100%的股权。因2011年、2012年、2013年连续3年亏损,甲公司股票已暂停上市。2015年2月17日,收购人乙公司公告《要约收购报
2014年5月,甲上市公司(简称“甲公司”)发出公告,拟修改公司章程,主要变动如下:(1)新增条款“董事长有权批准单笔金额为人民币100万元及以下的公司对外投资”;(2)将原条款“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
2010年5月7日,甲公司与丁公司订立合同,从丁公司处租赁机床一台。租赁期间,2011年3月8日,甲公司故意隐瞒事实,以机床所有人的身份将该机床以20万元的市场价格卖给戊公司,双方约定,戊公司应于2011年5月1日前付清全部价款。合同成立当日,甲公司向戊公
某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李某拟将其所有的一套商住两用房屋以略低于市场价格的条件卖给公司作为办公用房。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甲有限责任公司因故解散,由于清算义务人未在法定期限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导致公司财产贬值严重。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债权人乙公司有权要求()对公司债务承担赔偿责任。
随机试题
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
与蛋白质载体结合后才具有免疫原性的物质
腘窝软组织严重损伤伴有腘动脉断裂的患者就诊时,最简单直接的检测手段是
病例对照研究中,选择偏倚不包括( )
药物与血浆蛋白结合后( )。
在采取所有可能的措施或一切必要的法律程序之后,本息仍然无法收回,或只能收回极少部分的贷款。这种贷款在银行贷款五级分类中属于()。
甲用1000元人民币购买了一手股票,随即他将这手股票转卖给乙,获利10%,乙而后又将这手股票返转卖给甲,但乙损失了10%,最后甲按乙卖给自己的价格的九折将这手股票又卖给了乙,则在上述股票交易中:
求
下面关于有线通信和无线通信的一些叙述中,正确的是()。
设有以下循环结构Do循环体LoopWhile<条件>则以下叙述中错误的是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