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下列哪一法院对因共同海损而提起的诉讼无管辖权?

admin2013-04-25  26

问题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下列哪一法院对因共同海损而提起的诉讼无管辖权?

选项 A、船舶最先到达地的人民法院
B、被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
C、共同海损理算地的人民法院
D、航程终止地的人民法院

答案B

解析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3条的规定,因共同海损提起的诉讼,由船舶最先到达地、共同海损理算地或者航程终止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在特殊地域管辖中,只有因共同海损与海难救助提起的诉讼,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无权管辖。因此,B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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