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汽车生产公司现有厂区位于市区北部,拥有2万辆小型汽车生产能力,拟投资30亿元新建年产8万辆小型汽车生产线,新厂区位于某市工业开发区内,地形简单,位于环境空气质量功能二类区,距市中心约15km。主要工程内容包括冲压车间、焊接车间、涂装车间、总装车间,以及配

admin2012-01-24  38

问题 某汽车生产公司现有厂区位于市区北部,拥有2万辆小型汽车生产能力,拟投资30亿元新建年产8万辆小型汽车生产线,新厂区位于某市工业开发区内,地形简单,位于环境空气质量功能二类区,距市中心约15km。主要工程内容包括冲压车间、焊接车间、涂装车间、总装车间,以及配套的仓储物流、研发中心、办公楼等工程。在该生产项目投产后(2年建设期)淘汰现有厂区所有落后生产设备,现有厂区按照城市规划将建设为住宅区。新建生产线主要原辅料消耗是冷轧汽车板、溶剂和涂料等,其中溶剂和涂料年用量2000t(甲苯平均含量1.8%,二甲苯平均含量9.2%)。涂装车间工艺和现有厂区一样,为喷漆一晾干一烘干。主要废气污染源是涂装车间的烘干室、晾干室和喷漆室产生的含有机物的废气,主要污染物是甲苯和二甲苯,其中,喷漆室废气采用水旋喷漆室进行净化,废气中的漆雾分别经水幕阻挡和吸收过滤去除后,经风机从排气筒排放至室外,漆雾净化的循环水中加入了漆的凝聚剂,净化率>80%,外排二甲苯19.6t/a,甲苯量5.2t/a;烘干室排出的热废气进入燃烧装置,燃烧装置对有机物的净化率>90%,外排二甲苯7t/a,甲苯量0.6t/a;晾干室二甲苯排放量12.8t/a,甲苯3.5t/a,直接通过管道送排气筒外排。以上废气汇合后均经过1根28m高排气筒外排,废气总量30万m3/h,年运行时间300天,每天工作24小时。本项目生产工艺废水主要来自涂装车间,包括脱脂清洗废水、磷化清洗废水、电泳清洗废水和喷漆废水,主要污染物为COD、石油类、总镍、总锌和六价铬,排入厂区污水综合处理站与其他废水混合后,经生化处理进入城市污水处理厂,产生的工业固体废物有漆渣、磷化滤渣,污水处理站的污泥。目前,现有厂区COD排放总量尚不能满足当地环保局批复的总量指标,待新厂建成后,老厂区全部淘汰可满足总量要求。
针对拟淘汰的老厂区,环评时应关注哪些问题?由于老厂区存在落后设备,应分析环保设备和设施的有效性,查找存在的环保问题,并提出过渡期(2年)的整治方案。

选项

答案由于老厂区存在落后设备,排污总量不能满足要求,应分析环保设备和设施的有效性,查找存在的环保问题,并提出过渡期(2年)的整治方案,老厂区关停淘汰应纳入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对于老厂区应监测厂区及周围土壤,分析其主要污染因子(镍、六价铬等)是否满足作为住宅用地的要求,其累积影响是否满足将来环境需要,企业还应对厂区土壤进行监测并报环保主管部门审查,并编制土壤修复方案,消除存在的土壤污染。

解析 本题考察了环评人员对危险废物判别、《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一总纲》(HJ/T21—2011)和国家相关政策法规的理解,同时考察了评价人员实际环评工作判断能力。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T2.1—2011),改扩建及异地搬迁建设项目需说明现有工程的基本情况、污染排放及达标情况、存在的环境保护问题及拟采取的整改措施等内容。所有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必须采取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措施,如采取措施后污染物排放总量仍然不能达到地方政府控制要求,必须采取“以新带老”或区域削减措施,并论证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措施的可行性与可靠性。削减措施要与建设项目同步实施,并纳入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因此,由于老厂区存在落后设备,排污总量不能满足要求,应分析环保设备和设施的有效性,查找存在的环保问题,并提出过渡期(2年)的整治方案,老厂区关停淘汰应纳入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企业现有厂区生产工艺和拟建厂区生产工艺一样,产生的固体废物中漆渣和污水站污泥(含有镍、六价铬重金属)属于危险废物。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办公厅文件中《关于切实做好企业搬迁过程中环境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环办[2004]47号中规定:(1)所有产生危险废物的工业企业、实验室和生产经营危险废物的单位,在结束原有生产经营活动,改变原土地使用性质时,必须经具有省级以上质量认证资格的环境监测部门对原址土地进行监测分析,报送省级以上环境保护部门审查,并依据监测评价报告确定土壤功能修复实施方案。当地政府环境保护部门负责土壤功能修复工作的监督管理。监测评价报告要对原址土壤进行环境影响分析,分析内容包括遗留在原址和地下的污染物种类、范围和土壤污染程度;原厂区地下管线、储罐埋藏情况和土壤、地下水污染现状等的评价情况。(2)对于已经开发和正在开发的外迁工业区域,要尽快制定土壤环境状况调查、勘探、监测方案,对施工范围内的污染源进行调查,确定清理工作计划和土壤功能恢复实施方案,尽快消除土壤环境污染。(3)对遗留污染物造成的环境污染问题,由原生产经营单位负责治理并恢复土壤使用功能。因此,老厂区应监测厂区及周围土壤,分析其主要污染因子是否满足要求,对厂区土壤进行监测并报环保主管部门审查并编制土壤修复方案,消除存在的土壤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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