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资料 某项工程业主与承包商签订了工程承包合同,合同中含有两个子项工程,估算工程量,A项工程量为2300m3,B项工程量为3200m3,经协商,A项单价为180元/m3,B项单价为160元/m3。承包合同规定:(1)开工前10日业主向承包商支付工程合同2

admin2014-05-26  34

问题 背景资料
某项工程业主与承包商签订了工程承包合同,合同中含有两个子项工程,估算工程量,A项工程量为2300m3,B项工程量为3200m3,经协商,A项单价为180元/m3,B项单价为160元/m3。承包合同规定:(1)开工前10日业主向承包商支付工程合同20%的预付款。(2)业主自第一个月起,从承包商的工程款中,按5%的比例扣除质量保修金。(3)当子项工程累计实际工程量超过估算工程量10%时,可进行调价,调价系数为0.9。(4)监理工程师每月签发付款凭证最低金额25万元。(5)预付款在最后两个月平均扣除。施工过程中,发生了如下事件:
事件一:至开工当天,承包商未收到预付款,承包商不予开工,告知业主什么时候拿到预付款,什么时候开工。
事件二:承包商每月实际完成并经签证确认的工程量,如下表所示:

并按相关要求办理相关价款结算。
事件三:C项工程为业主指定分包工程,每月月底,分包商向监理工程师上报当月完成量,经审核后签发付款凭证,上报业主根据付款凭证数额支付当月工程款。由于业主资金紧张,3、4月份未能按时支付,分包商向业主提出索赔。
问题:
事件一中,承包商的做法是否合理?说明理由或正确做法。

选项

答案事件一中,承包商的做法不合理。理由: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关于实际工程预付款的规定,双方在合同条款中约定,开工前10日业主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截至开工当日不按约定预付,承包人应在约定预付时间的7天后,向业主发出要求预付的通知,发包人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预付,承包人可在发出通知后7天停止施工,发包人应从约定应付之日起向承包人支付应付款的贷款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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