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某婚介公司举办了一场单身派对。男青年张某在舞会上结识了女青年李某。舞会结束后,张某请李某去江滩走走,李某同意。在江滩公园上,张某对李某大献殷勤。两人手牵手在一起坐着,张某对李某有搂抱动作,李某并未加以拒绝。深夜里,两人发生了性关系。当晚十二点多,李某回到家
某婚介公司举办了一场单身派对。男青年张某在舞会上结识了女青年李某。舞会结束后,张某请李某去江滩走走,李某同意。在江滩公园上,张某对李某大献殷勤。两人手牵手在一起坐着,张某对李某有搂抱动作,李某并未加以拒绝。深夜里,两人发生了性关系。当晚十二点多,李某回到家
admin
2023-02-02
39
问题
某婚介公司举办了一场单身派对。男青年张某在舞会上结识了女青年李某。舞会结束后,张某请李某去江滩走走,李某同意。在江滩公园上,张某对李某大献殷勤。两人手牵手在一起坐着,张某对李某有搂抱动作,李某并未加以拒绝。深夜里,两人发生了性关系。当晚十二点多,李某回到家中,其母见其神色不对,经追问,得知事情经过。经母亲劝说,李某到公安机关报案,声称张某强奸了自己。案发后,公安机关讯问了犯罪嫌疑人张某,张某承认了两人发生了性关系,但否认是强奸。公安机关认为张某不老实,对其进行刑讯逼供,终于得到了犯罪嫌疑人张某承认强奸的供述,但张某拒绝在讯问笔录上签字。五天后,侦查人员要求张某在笔录上补上签名。张某被迫补签。
问:本案中所取得的被告人供述是否能作为证据使用?
选项
答案
《刑事诉讼法》第50条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够证实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犯罪情节轻重的各种证据。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各种非法的方法收集证据,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 《刑事诉讼法》第54条规定: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应当予以排除。收集物证、书证不符合法定程序,可能严重影响司法公正的,应当予以补正或者做出合理解释;不能补正或者做出合理解释的,对该证据应当予以排除。 中国刑事诉讼法律明文规定了如上三种非法取得的言词证据不能作为定案证据,即为绝对排除。这也就意味着中国确立了非法取得的言词证据的排除规则。本案中所取得的被告人供述属于刑讯逼供所得,应当予以排除,不能作为证据使用。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ykBi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醋炙后专入肝经,疏肝止痛作用增强,并能消积化滞的药物是
九味羌活口服液具有疏风解表,散寒除湿的作用,用于外感风寒挟湿所致的感冒。处方组成:羌活150g、防风150g、苍术150g、细辛50g、川芎100g、白芷100g、黄芩100g、甘草100g、地黄100g。制法:以上9味,白芷粉碎成粗粉,用70%乙醇作
氨基糖苷类抗菌药物的特点是
人血浆中促皮质素ACTH水平具有规律性昼夜节律变化,最高峰的时间是
关于给药方案设计的原则,表述错误的是
有关静脉注射脂肪乳剂的表述,正确的有
A.普通片B.舌下片C.糖衣片D.可溶片E.肠溶衣片要求在5分钟内崩解或溶化的片剂是
根据药物作用机制分析,下列药物作用属于非特异性作用机制的是
在某公司破产案件中.债权人会议经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通过,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60%。就若干事项形成决议。该决议所涉下列哪一事项不符合《破产法》的规定?
中国甲公司的一项发明在中国和A国均获得了专利权。中国的乙公司与甲公司签订了中国地域内的专利独占实施合同。A国的丙公司与甲公司签订了在A国地域内的专利普通实施合同并制造专利产品,A国的丁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在A国地域内的专利普通实施合同并制造专利产品。中国的戊
随机试题
(2011年4月)现行《地方组织法》规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通过决议的法定人数为___________。
蛋白质变性:()
医德评价的根本指导原则具体是
下列刑事处罚方式中,属于附加刑的是()。
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会依法行使的职权有()。
衡量通货膨胀率的最常用物价指数是()。
外国旅游者出入境要接受()的检查制度。
“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这句话评价的是()。
自我实现预言,是指我们对他人的期望会影响到对方的行为,使得对方按照我们对他的期望行事。下列属于自我实现预言的是()。
Anybrainexerciseisbetterthanbeingatotalmentalcouchpotato.Buttheactivitieswiththemost【C1】______arethosethatr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