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哪些案件不属于应当由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案件?

admin2009-05-14  21

问题 下列哪些案件不属于应当由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案件?

选项 A、美国人詹姆斯与英园人布莱尔均在中国留学,因詹姆斯当众羞辱布莱尔而发生纠纷,布莱尔提起侵权之诉
B、江苏省泰州市发生了一起专利侵权案件
C、某航运公司因海事货物运输合同而发生的纠纷
D、赵某与阿Q发生侵权纠纷,阿Q向某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赔偿财产损失20万元,可是在人民法院受理后,他又觉得需要精神损害500万元,遂增加该项诉讼请求

答案1,8

解析 《民事诉讼法》第19条规定,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1)重大涉外案件;(2)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3)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民诉意见》第1条规定,民事诉讼法第19条第(1)项规定的重大涉外案件,是指争议标的额大,或者案情复杂,或者居住在国外的当事人人数众多的涉外案件。《民诉意见》第2条规定,专利纠纷案件由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海事、海商案件由海事法院管辖。由此可见,BC项属于中级人民法院管辖;D项属于级别管辖恒定原则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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