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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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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2014-05-11
27
问题
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选项
A、买卖合同因标的物的主物不符合约定被解除的,解除的效力及于从物
B、买卖合同因标的物的从物不符合约定而解除的,解除合同的效力及于主物
C、抵押权设定后为抵押物的从物的,抵押权的效力及于抵押物的从物
D、动产质权的效力及于随同质物移交质权人占有的从物
答案
A,D
解析
根据《合同法》第164条的规定,因标的物的主物不符合约定而解除合同的,解除合同的效力及于从物。合同因标的物的从物不符合约定被解除的,解除的效力不及于主物。据此,选项A应选,选项B排除。根据《担保法解释》第63条的规定,抵押权设定前为抵押物的从物的,抵押权的效力及于抵押物的从物。选项C限为“设定后”的从物,因此排除。该解释第91条规定,动产质权的效力及于质物的从物。但是,从物未随同质物移交质权人占有的,质权的效力不及于从物。据此,选项D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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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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