杰西卡为在华工作的外籍人士,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在境内居住累计满183天的年度连续已经满六年。2019年是在中国境内居住的第6年且居住满183天,取得收入如下: (1)每月从中国境内任职企业取得工资收入25 000元;从境外取得工资折合人民币15 000元。

admin2019-10-22  21

问题 杰西卡为在华工作的外籍人士,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在境内居住累计满183天的年度连续已经满六年。2019年是在中国境内居住的第6年且居住满183天,取得收入如下:
(1)每月从中国境内任职企业取得工资收入25 000元;从境外取得工资折合人民币15 000元。
(2)2019年1月1日将境内一处门面房出租,租赁期限1年,月租金8 000元,不考虑相关税费。
(3)每月以实报实销方式取得住房补贴2 000元。
(4)从境内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红利12 000元。
(5)2019年杰西卡回国探亲两次,分别是5月5日离境、5月26日返回,12月2日离境、12月lO日返回。两次探亲从境内任职企业取得合理的探亲费各18 000元。
(6)10月取得境内非任职某公司支付的董事费收入30 000元。假设杰西卡选择不享受专项附加扣除。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2019年杰西卡在中国境内综合所得合计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元。

选项 A、100 400
B、102 088
C、98 280
D、113 928

答案C

解析 综合所得收入额=(25 000+15 000)×12+30 000(1-20%)=504 000(元)综合所得应纳税额=504 000×30%-52 920=98 2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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