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丙公司均为—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为17%。甲公司有关委托代销业务如下。 (1)2011年10月6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委托代销合同,委托乙公司代销商品1000件。协议价为每件(不含增值税)0.05万元,每件成本为0.03万元,代销合同规定,乙公司按0

admin2014-05-27  24

问题 甲、乙、丙公司均为—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为17%。甲公司有关委托代销业务如下。
(1)2011年10月6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委托代销合同,委托乙公司代销商品1000件。协议价为每件(不含增值税)0.05万元,每件成本为0.03万元,代销合同规定,乙公司按0.05万元的价格销售给顾客,甲公司按售价的5%向乙公司支付手续费,每季末结算。2011年10月7日发出商品。2011年12月31日收到乙公司开来的代销清单,注明已销售代销商品800件,甲公司给乙公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未收到货款。
(2)2011年11月6日甲公司与丙公司签订委托代销合同,委托丙公司代销商品200件。协议价为每件(不含增值税)5万元,每件成本为3万元,代销合同规定,丙公司未销售的商品不得退回给甲公司。2011年11月20日发出商品,甲公司给丙公司开具增值税发票。2011年12月丙公司实际对外销售60件商品。2011年12月31日甲公司收到丙公司开来的代销清单,注明已销售代销商品的60件。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回答下列问题。
2011年甲公司委托乙公司代销业务确认的营业利润为(   )。

选项 A、40万元
B、50万元
C、14万元
D、6万元

答案C

解析 甲公司委托乙公司代销业务2011年的营业利润=800×0.05-800×0.03-800×0.05×5%=14(万元)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yeEQFFFM
本试题收录于: 会计题库注册会计师分类
0

相关试题推荐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