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3月,美国汤姆公司与中国天元公司订立合同,约定汤姆公司以现金、机器设备和专有技术作价800万美元出资,天元公司以现金、场地使用权、厂房作价200万美元出资,在中国上海设立一家中外合资经营企业。 (1)汤姆公司由合营企业提供担保向银行贷款2

admin2015-08-06  31

问题 2009年3月,美国汤姆公司与中国天元公司订立合同,约定汤姆公司以现金、机器设备和专有技术作价800万美元出资,天元公司以现金、场地使用权、厂房作价200万美元出资,在中国上海设立一家中外合资经营企业。
    (1)汤姆公司由合营企业提供担保向银行贷款20万美元缴付出资;天元公司则由其母公司提供担保向银行贷款也缴付了出资。
    (2)作为汤姆公司出资的机器设备中,有价值300万美元的机器已经高于同类机器当时国际市场的价格,但该设备确属企业生产所必需的。
    (3)合同规定,作为汤姆公司的首期出资额,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1个月内缴付130万美元现金。
    (4)合资企业的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汤姆公司委派3名,天元公司委派2名。合营企业的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汤姆公司委派,总经理由天元公司委派。
    该合同经审批机关提出修改意见并修改后,合营企业顺利成立。2011年5月,该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准备与境内中外合资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朝阳股份有限公司)合并为一家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合并协议的约定,双方采用新设合并的方式,朝阳公司股份总额为7 000万美元,截至4月底合营企业净资产额为3 000万美元,拟合并的股份有限公司每股所含净资产额为1美元,合并后股份有限公司的外方投资者共持有股份总数为3 600万美元。
    要求:根据以上事实及有关规定,分析回答以下题:
汤姆公司和天元公司的现金出资方式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请说明理由。

选项

答案汤姆公司的现金出资方式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规定,合营企业的任何一方都不得以企业或者投资他方的财声和权益为其出资担保,本题,汤姆公司由合营企业提供担保向银行贷款20万美元缴付的出资是不符合规定的;天元公司的现金出资方式符合法律规定。这里天元公司虽然以自己的母公司为其出资进行担保,但合营企业本身并没有提供担保,因此是符合规定的。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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