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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设本案诉讼双方在纠纷发生后自愿达成了仲裁协议,然而甲男、乙女却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是否应当受理?为什么? 假设一审中乙女撤诉,甲男的诉讼是否还继续进行?为什么?
假设本案诉讼双方在纠纷发生后自愿达成了仲裁协议,然而甲男、乙女却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是否应当受理?为什么? 假设一审中乙女撤诉,甲男的诉讼是否还继续进行?为什么?
admin
2008-12-16
28
问题
假设本案诉讼双方在纠纷发生后自愿达成了仲裁协议,然而甲男、乙女却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是否应当受理?为什么?
假设一审中乙女撤诉,甲男的诉讼是否还继续进行?为什么?
选项
答案
乙女在一审程序中撤诉不影响甲男进行诉讼。因为甲男与乙女在本诉中是普通的共同诉讼人。对诉讼标的没有共同的权利义务,一人的诉讼行为对另一人不发生效力。
解析
《民事诉讼法》第53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二人以上,其诉讼标的是共同的,或者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并经当事人同意的,为共同诉讼。共同诉讼的一方当事人对诉讼标的有共同权利义务的,其中一人的诉讼行为经其他共同诉讼人承认,对其他共同诉讼人发生效力;对诉讼标的没有共同权利义务的,其中一人的诉讼行为对其他共同诉讼人不发生效力。本案中,虽然甲男和乙女同时起诉报社,但他们的诉讼标的是各自的名誉权,所以该案中当事人对诉讼标的没有共同权利义务,乙女撤诉不影响甲男的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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