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财经
2017年,甲、乙、丙、丁共同设立A有限责任公司,约定分别享有25%的表决权。下列选项中,丙提起解散公司的诉讼法院应予受理的理由是( )。
2017年,甲、乙、丙、丁共同设立A有限责任公司,约定分别享有25%的表决权。下列选项中,丙提起解散公司的诉讼法院应予受理的理由是( )。
admin
2021-11-10
31
问题
2017年,甲、乙、丙、丁共同设立A有限责任公司,约定分别享有25%的表决权。下列选项中,丙提起解散公司的诉讼法院应予受理的理由是( )。
选项
A、以公司董事长甲严重侵害其股东知情权,其无法与甲合作为由
B、以公司管理层严重侵害其利润分配请求权,其股东利益受重大损失为由
C、以公司被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而未进行清算为由
D、以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为由
答案
D
解析
根据规定,股东以知情权、利润分配请求权等权益受到损害,或者公司亏损、财产不足以偿还全部债务,以及公司被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未进行清算等为由,提起解散公司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选项ABC错误。根据规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选项D正确。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yQyQFFFM
本试题收录于:
经济法题库注册会计师分类
0
经济法
注册会计师
相关试题推荐
(2013年)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形中,买受人应当承担标的物灭失风险的有()。
(2015年)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委托合同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2013年)甲、乙订立承揽合同,甲提供木料,乙为其加工家具。在乙已完成加工工作的50%时,甲通知乙解除合同。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2016年)乙承租甲的房屋,约定租赁期间为2015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经甲同意,乙将该房屋转租给丙,租赁期间为2015年6月1日至2016年5月31日。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2012年)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债权人会议职权的是()。
甲小学为了“六一”儿童节学生表演节目的需要,向乙服装厂订购了100套童装,约定在“六一”儿童节前一周交付。5月28日,甲小学向乙服装厂催要童装,却被告知,因布匹供应问题6月3日才能交付童装,甲小学因此欲解除合同。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该合同解除的
A公司分立为B公司和C公司,分立时B公司和C公司明确约定A公司以前的债务由B公司承担。A公司原欠李某货款5万元,现李某要求偿还。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根据诉讼时效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诉讼时效中止事由的有()。
根据诉讼时效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诉讼时效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人民法院审理第二审民事案件,其审判组织为()。
随机试题
斯坎伦计划的基本原则是()。
A.维拉帕米B.胺碘酮C.美西律D.拉贝洛尔E.普鲁卡因胺属于延长动作电位时程药(第Ⅲ类)的抗心律失常药是()
挖掘机作业时()不得在铲斗回转半径范围内停留。
关于证券交易的计价单位,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甲公司为支付货款,向乙公司签发了一张以A银行为承兑人、金额为2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A银行在票据承兑栏中进行了签章。乙公司为向丙公司支付租金,将该票据交付丙公司,但未在票据上背书和签章。丙公司因需向丁公司支付工程款,欲将该票据转让给丁公司。丁公司发现票据上
(2017年聊城东昌府)在每节课或单元教学结束之后,通过日常观察、作业评定等手段来考察学生是否达到教学目标的要求,指出缺点并提出建议,力求改进学习过程、调整教学方案。这样一种“监控式”的评价属于()
依据商品需求弹性系数的大小,需求弹性可以分为不同类型。需求弹性的极端类型有()。
基于以下题干:是过于集中的经济模式,而不是气候状况,造成了近年来H国糟糕的粮食收成。K国和H国耕地条件基本相同,但当H国的粮食收成造成连年下降的时候,K国的粮食收成却连年上升。以下哪项如果为真.最能削弱上述论证?
程序测试是一项复杂的工作,一般测试者在进行测试时都需要设计
Imaginegoingtoyourdoctorwithacomplaintoffrequentheadaches.Yourdoctortakesaprescriptionpadandwritesawordoni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