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财经
案例: 2021年1月5日,赵某与钱某订立书面借款合同。次日,赵某按照约定向钱某提供借款220万元。钱某的朋友孙某与李某分别为该笔借款提供担保。其中,孙某以其自有房屋提供抵押担保,双方于1月5日签订房屋抵押合同,于1月8日办理抵押登记;李某则为之提供连带
案例: 2021年1月5日,赵某与钱某订立书面借款合同。次日,赵某按照约定向钱某提供借款220万元。钱某的朋友孙某与李某分别为该笔借款提供担保。其中,孙某以其自有房屋提供抵押担保,双方于1月5日签订房屋抵押合同,于1月8日办理抵押登记;李某则为之提供连带
admin
2022-10-09
38
问题
案例:
2021年1月5日,赵某与钱某订立书面借款合同。次日,赵某按照约定向钱某提供借款220万元。钱某的朋友孙某与李某分别为该笔借款提供担保。其中,孙某以其自有房屋提供抵押担保,双方于1月5日签订房屋抵押合同,于1月8日办理抵押登记;李某则为之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合同还约定赵某对钱某的债权不得转让。孙某和李某之间未对担保责任的承担顺序作出约定。借款债权到期后,钱某无力偿还。赵某要求孙某承担担保责任,孙某拒绝,理由是,自己所提供的抵押属于第三人提供的物的担保,赵某应先向李某主张连带保证责任。赵某转而要求李某承担保证责任,李某拒绝,理由是,自己只是保证人,赵某不应当在未起诉债务人钱某并强制执行的情况下要求自己承担保证责任。先后遭到孙某和李某的拒绝后,赵某将对钱某的债权转让给周某,并通知钱某。钱某未作回复。周某要求钱某偿还债务,钱某拒绝,理由是,债权转让未得到自己的同意,该转让无效。周某不想与之纠缠,转而要求李某承担保证责任,李某再次拒绝,除重申之前对赵某的拒绝理由外,并进一步提出,保证合同明确约定赵某对钱某的债权不得转让,赵某违反约定,自己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要求: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李某对赵某提出的“自己只是保证人,赵某不应当在未起诉债务人钱某并强制执行的情况下要求自己承担保证责任”的理由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选项
答案
李某的理由不成立。根据规定,一般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则不享有。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yQmQFFFM
本试题收录于:
经济法题库注册会计师分类
0
经济法
注册会计师
相关试题推荐
供用电合同的供电人因检修供电设施需要中断供电时,应当事先通知用电人。否则,造成用电人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根据反垄断法律制度的规定,关于市场支配地位,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违反《个人独资企业法》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和缴纳罚款、罚金的,其财产不足支付的,或被判处没收财产的,应当先缴纳罚款、罚金。()
甲、乙两公司签订买卖合同,由甲负责向乙提供价值30万元的货物,货到后1个月内付款。丙作为保证人担保乙支付货款。后因乙违约,甲解除了合同,但乙给甲造成的2万元损失始终未能赔偿。对于该2万元损失,丙无须向甲承担担保责任。()
陈某向贺某借款20万元,借期2年。张某为该借款合同提供保证担保,担保条款约定,张某在陈某不能履行债务时承担保证责任,但未约定保证期间。陈某同时以自己的房屋提供抵押担保并办理了登记。抵押期间,谢某向陈某表示愿意以50万元购买陈某的房屋。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上市公司发生的下列情形中,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可以决定暂停其股票上市的有()。
某普通合伙企业由于经营不善,无力偿还对外所欠的应付货款。下列有关债务清偿的说法中,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在下列()情形下,租赁合同的出租人不能解除合同。
下列有关票据法律制度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甲公司为国有独资公司,其董事会作出的下列决议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随机试题
电阻并联时的等效电阻值比其中最小的电阻值还要小。()
在风湿病中最具有诊断意义的病变是
中等强度作业的特点是()
某企业只生产一种产品,2012年3月1日期初在产品成本为7万元;3月份发生如下费用:生产领用材料12万元,生产工人工资4万元,制造费用2万元,管理费用3万元,广告费用1.6万元;月未在产品成本为6万元。该企业3月份完工产品的生产成本为(
某企业2019年初房产原值3000万元,其中厂房原值2600万元,厂办幼儿园房产原值300万元,地下工业用仓库原值100万元。该企业2019发生下列业务:(1)6月30日将原值为300万元的厂房出租,合同约定每年不含税租金24万元,7月1日起租,租赁
下列各项中,应在“管理费用”科目中核算的是()。
现有与某种植物种子萌发有关的4组实验处理如下表:下列组合不能达到相应目的的是()。
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根基。()
(2018年联考)下列关于我国金融常识的说法正确的是()。
Whyisthepatientseeingthedoctor?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