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甲拐骗了5名儿童,偷盗了2名婴儿,并准备全部卖往A地。在运送过程中甲因害怕他们哭闹.给他们注射了麻醉药。由于麻醉药过量,致使2名婴儿死亡,5名儿童处于严重昏迷状态,后经救治康复。对甲的行为应认定为( )
甲拐骗了5名儿童,偷盗了2名婴儿,并准备全部卖往A地。在运送过程中甲因害怕他们哭闹.给他们注射了麻醉药。由于麻醉药过量,致使2名婴儿死亡,5名儿童处于严重昏迷状态,后经救治康复。对甲的行为应认定为( )
admin
2019-06-13
28
问题
甲拐骗了5名儿童,偷盗了2名婴儿,并准备全部卖往A地。在运送过程中甲因害怕他们哭闹.给他们注射了麻醉药。由于麻醉药过量,致使2名婴儿死亡,5名儿童处于严重昏迷状态,后经救治康复。对甲的行为应认定为( )
选项
A、拐卖儿童罪
B、故意伤害罪
C、过失致人死亡罪
D、绑架罪
答案
A
解析
拐卖儿童罪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儿童的行为。甲以出卖为目的,分别实施拐骗儿童、偷盗幼儿的行为,客观上实施了拐卖儿童的行为,主观上有拐卖儿童的故意,完全符合拐卖儿童罪的构成要件。A选项说法正确。甲并非是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会造成儿童重伤、死亡的后果,并希望或放任结果发生,所以对儿童受伤、死亡的结果,不存在故意心态,而是存在疏忽大意的过失,不构成故意伤害罪。B选项说法错误。根据《刑法》第240条的规定,造成被拐卖的儿童重伤、死亡或者发生其他严重后果的,认定为拐卖儿童罪的结果加重犯,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如此可作到罪刑相适应,无需再单独评价为过失致人死亡罪。C选项说法错误。区别拐卖儿童罪与绑架罪的关键是犯罪目的不同,拐卖儿童罪是以出卖为目的,绑架罪是以利用亲友对被绑架人安危的担忧从而勒索赎金为目的。甲是以出卖为目的,而并非以勒索赎金为目的,所以不成立绑架罪。D选项说法错误。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yQd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甲是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下列人员中,可以不经有关部门同意就成为甲的监护人的是()。
根据《民法总则》规定,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条件包括()。
根据《民法总则》规定,下列行为可以撤销的有()。
单务民事法律行为是指()。
下列选项中,不能成立无因管理的有()。
根据《物权法》的有关规定,下列关于善意取得适用情形的表述,正确的有()。
甲公司传真告诉乙公司:有某品牌电脑25台,每台价格为7000元,其他条件如旧,请两日内答复。乙公司当日发出传真:完全同意你方条件。但因电子线路故障,该传真第4日到达,甲公司未表态。后履行期届至,甲公司不履行义务。则()。
下列关于《刑法》第114条所规定的放火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等罪的表述,正确的有()。
甲向某电脑公司购买一批电脑送给母校。甲指示电脑公司将电脑交给学校,并将订货情况通知了学校。后电脑公司委托某快递公司将电脑运至学校,运输过程中两台电脑毁坏。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2015年非法学基础课单选第32题)
随机试题
循证护理的意义:提高护理工作的效率、促进护理科研成果在护理实践中的应用、促进护理科研和论文水平提高、_____________。
患者,男性,11岁,下颌呈相对后退位,口唇闭合呈现口唇肌肉紧张,覆颌5mm,覆盖9mm,4颗第一磨牙为Ⅱ类关系,上前牙拥挤明显,ANB角为10°,SNB角为84.5°,X线显示4颗第三磨牙存在,下颌Spee曲线明显。矫治结束后,需保持的时间为
【背景资料】A施工企业中标承建某给水厂装配式预应力混凝土无盖圆形沉淀池一座,水池直径50m。施工企业在施工中采取以下措施:(1)施工开始后,施工单位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并通过项目经理部批准。(2)水池缠绕预应力钢丝,钢丝需作搭接时,使用15~18号
膳食调查中准确估计食物的()是非常重要的。
某企业为了加强企业内部的绩效管理工作,要求人力资源部的小曾制定一个关于员工绩效管理考评的方法,企业领导对这次工作十分重视。本企业有20一35岁员工400名在第一线工作,技术人员90名,企业领导层30名。请问:如何使用加权选择量表法?
农民工如果不参加任何社保项目,那么未来农民工的社保就可能要由政府财政来兜底。如果问题带有_______,特别是考虑到参保率低所隐含的沉重负担,那么财政能否_______,也将是一个问题。人人有份,最终结果只是财政的低水平保障。这样的保障很可能_______
VancouveristhebestplacetoliveintheAmericas,accordingtoaquality-of-liferankingpublishedearlierthismonth.Theci
在组建一个家庭局域网时,有3台计算机需要上网访问Internet,但ISP只提供一个连接到网络的接口,且只为其分配一个有效的IP地址。那么在组建这个家庭局域网时可选用的网络设备是()。
Ineverycultivatedlanguagetherearetwogreatclassesofwordswhich,takentogether,comprisesthewholevocabulary.First,
A、Fromthelatter’srivalsDylans.B、Fromthewrappingpaperofabook.C、Fromararefirsteditionofadictionary.D、Fromadi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