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汽车销售和维修业务。2015年10月有关经济业务如下: (1)进口一批排气量4.0升小汽车,海关核定到岸价格720万元,缴纳关税180万元,支付境内运费4.2万元。 (2)销售小汽车取得含增值税价款1 05

admin2019-07-08  28

问题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汽车销售和维修业务。2015年10月有关经济业务如下:
    (1)进口一批排气量4.0升小汽车,海关核定到岸价格720万元,缴纳关税180万元,支付境内运费4.2万元。
    (2)销售小汽车取得含增值税价款1 053万元,另外收取提车加价款42.12万元。
    (3)对外提供汽车维修劳务取得含增值税维修费63.18万元,其中含工时费28.08万元,材料费35.1万元。
    已知:排气量4.0升小汽车消费税税率为25%,增值税税率为17%。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下列小题。
甲公司销售小汽车增值税销项税额的下列计算列式中,正确的是(    )。

选项 A、(1 053+42.12)÷(1+17%)×17%=159.12(万元)
B、[1 053÷(1+17%)+42.12]×17%=160.1604(万元)
C、[1 053+42.12÷(1+17%)]×17%=185.13(万元)
D、(1 053+42.12)×17%=186.1704(万元)

答案A

解析 提车加价款视为价外费用,按含税价格处理。因为增值税是价外税,所以需要做价税分离,故销售小汽车应缴纳的增值税税额=(1 053+42.12)÷(1+17%)×17%=159.1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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