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丙三人组成了普通合伙企业,出资比例为1:1:2,并约定按照出资比例承担合伙企业债务,因为乙在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中出现重大过失,给债权人丁造成50万的经济损失,现债权人丁就该笔损失向合伙企业索赔,合伙企业的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就该笔债务的承担,下列说法

admin2016-02-18  47

问题 甲、乙、丙三人组成了普通合伙企业,出资比例为1:1:2,并约定按照出资比例承担合伙企业债务,因为乙在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中出现重大过失,给债权人丁造成50万的经济损失,现债权人丁就该笔损失向合伙企业索赔,合伙企业的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就该笔债务的承担,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选项 A、乙应当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B、甲和丙不承担赔偿责任
C、甲和丙仅以出资为限承担责任
D、甲和丙按照出资比例承担责任
E、甲和丙应当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答案A,E

解析 本题考核普通合伙企业债务的承担。合伙企业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到期债务的,合伙人应当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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