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甲股份公司成立后,董事会对公司设立期间发生的各种费用如何承担发生了分歧。下列哪一项费用应当由发起人承担?( )
甲股份公司成立后,董事会对公司设立期间发生的各种费用如何承担发生了分歧。下列哪一项费用应当由发起人承担?( )
admin
2012-11-09
22
问题
甲股份公司成立后,董事会对公司设立期间发生的各种费用如何承担发生了分歧。下列哪一项费用应当由发起人承担?( )
选项
A、发起人蒋某因公司设立事务而发生的宴请费用
B、发起人李某就自己出资部分所产生的验资费用
C、发起人钟某为论证公司要开发的项目而产生的调研费用
D、发起人缪某值班时乱扔烟头将公司筹备组租用的房屋烧毁,筹备组为此向房主支付的5万元赔偿金
答案
D
解析
一般而言,发起人以设立公司为目的的行为或者是为公司设立进行准备的行为可以视为成立后公司的行为,这些行为一般包括:
(1)为设立公司需要的经营场所而签订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租赁合同;
(2)开立账户、委托验资;
(3)与工作人员订立雇佣合同;
(4)聘用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
(5)公司设立时为发行股票而与证券公司订立的包销代销协议、与股款代收银行签订代收协议等法律行为。上述行为均可视为成立后公司的行为,其费用应由公司承担,而与公司设立无关的行为应由从事该行为的发起人承担责任。
本题中,发起人蒋某因设立事务而发生的宴请费用是为促成公司设立的必要支出,因此该费用应由成立后的公司承担。故A项不应入选。发起人李某就自己出资部分所产生的验资费用是公司为了保证资本充实而需要承担的必要的设立费用,故B项不应入选。发起人钟某为论证公司要开发的项目而产生的调研费用属于公司成立过程中产生的必要费用,应由成立后的公司承担。故C项不应入选。发起人缪某值班时乱扔烟头将公司筹备组租用的房屋烧毁,显然是由于其个人过失造成的,而非公司设立的准备行为,因此应由缪某承担责任而不是成立后的公司承担。故D项符合题意应入选。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yLq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案情】甲欲出卖自家的房屋,但其房屋现已出租给张某,租赁期还剩余1年。甲将此事告知张某,张某明确表示,以目前的房价自己无力购买。甲的同事乙听说后,提出购买。甲表示愿意但需再考虑细节。乙担心甲将房屋卖与他人,提出草签书面合同,保证甲将房屋卖与自
【案情】甲公司委派业务员张某去乙公司采购大蒜,张某持盖章空白合同书以及采购大蒜授权委托书前往。甲、乙公司于2010年3月1日签订大蒜买卖合同,约定由乙公司代办托运,货交承运人丙公司后即视为完成交付。大蒜总价款为100万元,货交丙公司后甲公司付
【案情】甲公司从某银行贷款1200万元,以自有房产设定抵押,并办理了抵押登记。经书面协议,乙公司以其价值200万元的现有的以及将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为甲公司的贷款设定抵押,没有办理抵押登记。后甲公司届期无力清偿贷款,某银行欲行使抵押权。法
【案情】大学生李某要去A市某会计师事务所实习。此前,李某通过某租房网站租房,明确租房位置和有淋浴热水器两个条件。张某承租了王某一套二居室,租赁合同中有允许张某转租的条款。张某与李某联系,说明该房屋的位置及房屋里配有高端热水器。李某同意承租张某的房屋,并
案情:1997年11月,某省政府所在地的市政府决定征收含有某村集体土地在内的地块作为旅游区用地,并划定征用土地的四至界线范围。2007年,市国土局将其中一地块与甲公司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2008年12月16日,甲公司获得市政府发放的第1号《国有
案情:《政府采购法》规定,对属于地方预算的政府采购项目,其集中采购目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或其授权的机构确定并公布。张某在浏览某省财政厅网站时未发现该省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目录,在通过各种方法均未获得该目录后,于2013年2月25日向省财政厅提出公开申请。
案情:某公司系转制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15人。全体股东通过的公司章程规定,董事长为法定代表人。对董事长产生及变更办法。章程未作规定。股东会议选举甲、乙、丙、丁四人担任公司董事并组成董事会,董事会选举甲为董事长。后乙、丙、丁三人组织召开临时股东
《物权法》第117条规定:“用益物权人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请运用民法原理分析:(1)本条规定的是民法中的何种制度?该制度的含义是什么?(2)试分析民法规定该制度的意义。(3)试分析该制度的法
渝城有限责任公司因章程规定营业期限届满而解散,成立了清算组。清算组在清算期间实施的下列行为哪些是错误的?
随机试题
SWOT分析法中的“S”是指()
疑似流脑患者的细菌培养标本采集和运送的方法,不正确的是
有“治疗膏淋之要药”之称的是
某大学李教授、刘教授与四海公司签订了技术委托开发合同。合同约定,由四海公司提供实验条件、经费并向两教授支付报酬,由两教授研制开发可溶塑料制品。某大学曾给四海公司开出这样的证明:“李××、刘××是我校××专业教授。”后技术开发成功,各方就技术成果申请专利权利
保护线上()设置开关电器,但允许设置供测试用的只有用工具才能断开的接点。
某外商拟在某地投资建设一基础设施项目,有多个场址方案可供选择。该项目不属于《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范围,但可能对环境造成轻度影响。因项目前期工作的需要,该外商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聘咨询单位,经过资格预审,有A、B、C、D、E五家咨询单位进入短名单。招投标和
下列关于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改革主要成效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1)卫星转播体育节目(2)发射航天飞机(3)地面发射转播信号(4)释放携带卫星(5)卫星进入预定轨道
下列词语中加点字的读音,全都正确的一项是:
1929年至1930年公布的《中华民国民法》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正式颁行的民法典。 ( )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