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欲出卖自己的一套位于海淀区学院路的商品房,由于自己工作十分紧张,没有时间,遂与乙订立了居间合同,由乙代为寻找买主。关于这个居间合同,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admin2022-01-27  24

问题 甲欲出卖自己的一套位于海淀区学院路的商品房,由于自己工作十分紧张,没有时间,遂与乙订立了居间合同,由乙代为寻找买主。关于这个居间合同,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选项 A、乙促成合同成立的,如果对报酬有约定,甲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
B、乙促成合同成立的,如果对媒介费用没约定,居间活动的费用由甲负担
C、乙未促成合同成立的,如果对报酬没有约定,不得要求支付报酬
D、乙未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间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由甲承担

答案2

解析 《合同法》第424条规定:“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第426条规定:“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对居间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61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根据居间人的劳务合理确定。因居间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居间人的报酬。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居间人负担。”第427条规定:“居间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但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从事居间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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