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县甲、乙两个回民村的坟地都在丙村(汉民村)的土地上。1981年,丙村因烧窑起土挖出甲村尸骨发生打架事件。1982年,县里以文件形式作出处理意见。此“意见”中有一条讲:在甲村回民坟地的里面,有乙村丁姓坟地三亩,没有纠纷,仍归丙村管理,草图上标得很清楚。20

admin2010-01-11  53

问题 某县甲、乙两个回民村的坟地都在丙村(汉民村)的土地上。1981年,丙村因烧窑起土挖出甲村尸骨发生打架事件。1982年,县里以文件形式作出处理意见。此“意见”中有一条讲:在甲村回民坟地的里面,有乙村丁姓坟地三亩,没有纠纷,仍归丙村管理,草图上标得很清楚。2002年,乙村丁某死后埋于丁姓三亩坟地之内。2003年,因国家修铁路需要,占用甲村坟地,县政府又在丙村给甲村调整了坟地。甲村与丙村形成调地协议,并在图纸上划清了甲村与丙村的界限。由于工作人员对1982年县委的处理意见不清楚,绘图时忽略了乙村的三亩坟地。因此,甲村以图纸和协议为由,在乙村的坟地上挖土并搞基础建筑,拒绝丁姓在此埋人。乙村知道后,以1982年县委文件为依据,向县政府反映,要求确权。县国土部门认为,从1989年土地详查资料看,该地块的土地所有权属于丙村所有,甲乙两村均无所有权。从土地使用权方面考虑,甲、乙两村都无有效证据,只是有1982年的县委文件。从地类看,殡葬用地为特殊用地,而本县回民允许土葬。为此,确权遇到困难。甲、乙两村为此多次发生争执,并出现打架事件。今天上午两村为此事又发生了几百人的械斗事件,导致一死二伤。
请问:如果你是分管副县长,你将如何处理这件事?

选项

答案(1)控制现场局势,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马上指派该乡镇工作人员到达甲、乙两村,对两村村民做好思想安抚工作。劝说群众用和平协商方式来解决问题,任何情况下都不能诉诸武力。并向群众保证,政府马上会同土地等部门对事情展开调查,一定争取早日拿出解决方案。 (2)调查事件原委。可将两村村民代表召集到一起,回顾该三亩地的1982年以来的历史沿革,向村民作出说明,并按照1982年县委文件所作的规定作为处理依据。 (3)追责。根据调查结果,将相关事项交由相关部门处理并追究相关人的责任。如对在此次)中突中的死伤,将直接责任人交由司法部门处理,并做好死伤家属的赔偿安抚工作。 (4)总结。总结此次事件的经验教训,并建立预防机制,以防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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