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工程
某项工程建设项目,业主与施工单位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签订了工程施工合同,工程未进行投保保险。在工程施工过程中,遭受暴风雨不可抗力的袭击,造成了相应的损失,施工单位及时向业主提出索赔要求,并附予索赔有关的资料和证据。索赔报告中的基本要求如下:
某项工程建设项目,业主与施工单位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签订了工程施工合同,工程未进行投保保险。在工程施工过程中,遭受暴风雨不可抗力的袭击,造成了相应的损失,施工单位及时向业主提出索赔要求,并附予索赔有关的资料和证据。索赔报告中的基本要求如下:
admin
2010-03-16
26
问题
某项工程建设项目,业主与施工单位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签订了工程施工合同,工程未进行投保保险。在工程施工过程中,遭受暴风雨不可抗力的袭击,造成了相应的损失,施工单位及时向业主提出索赔要求,并附予索赔有关的资料和证据。索赔报告中的基本要求如下:
1.遭暴风雨袭击不是因施工单位原因造成的损失,故应由业主承担赔偿责任。
2.给已建部分工程造成破坏损失18万元,应由业主承担修复的经济责任,施工单位不承担修复的经济责任。
3.施工单位人员因此灾害导致数人受伤,处理伤病医疗费用和补偿金总计3万元,业主应给予赔偿。
4.施工单位进场的机械、设备受到损坏,造成损失8万元;由于现场停工造成台班损失4.2万元,业主应负担赔偿和修复的经济责任。工人窝工费3.8万元,业主应予支付。
5.因暴风雨造成现场停工8天,要求合同工期顺延8天。
6.由于工程被破坏,清理现场需费用2.4万元,业主应予支付。
[问题]
1.业主工程师代表接到施工单位提交的索赔申请后,应进行哪些工作(请详细分条列出)?
2.因不可抗力发生的风险承担的原则是什么?
3.对施工单位提出的索赔要求,应如何处理(请逐条回答)?
选项
答案
1.业主工程师代表接到索赔申请通知单后应进行以下主要工作: (1)进行调查、取证; (2)审查索赔成立条件,确定索赔是否成立; (3)分清责任,认可合理索赔; (4)与施工单位协商,认可合理的索赔要求; (5)签发索赔报告。 2.不可抗力风险承担责任的原则: (1)工程本身的损害由业主承担; (1)人员伤亡由其所属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造成施工单位机械、设备的损坏及停工等损失,由施工单位承担; (4)所需清理费用由双方协商承担,恢复工作的费用由业主承担; (5)工期可给予顺延。 3.对施工单位提出的索赔要求,按以下原则处理: (1)经济损失按上述原则由双方分别承担,工期延误应予签证顺延; (2)因工程修复、重建的18万元工程款应由业主支付; (3)索赔不予认可,由施工单位承担; (4)索赔不予认可,由施工单位承担; (5)认可顺延合同工期8天; (6)由双方协商承担。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y79cFFFM
本试题收录于:
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题库一级监理工程师分类
0
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
一级监理工程师
相关试题推荐
下列不属于合同无效情形的是()。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竣工结算不能正常进行,发包人不要求支付工程的,承包人应承担()。
工期可以顺延的根本原因在于()。
下列关于招标阶段的说法错误的是()。
关于合同转让,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监理投标中,对各投标人的综合能力进行对比通常采用的方法是()。
合同权利与义务终止的最主要和最常见的原因是()。
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因年龄(智力发育程度)或精神状态的差异,在法律上分别规定为有完全行为能力、()和无行为能力人。
自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闩止最短不得少于()日。
某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中,按市场价格对合同价格作出了约定,在履行合同时,发现某分项工程价款约定不明且未达成补充协议,则应()。
随机试题
对功名富贵进行反思的作品是()
患者,男,20岁。左前臂皮下2cm×1cm肿块,质软无压痛,光滑,边界清楚,稍可活动,中央可见小黑点。关于皮脂腺囊肿,表述正确的是①肿物质软,有波动感②肿物质硬,无波动感③与皮肤粘连,基底可活动④与皮肤无粘连,基底不可活动⑤中心有黑头粉刺点,
某鸡场2周龄鸡发病,排出白色黏稠或水样稀粪,剖检可见腿肌、胸肌出血,法氏囊充血、水肿、出血、呈紫黑色,肾脏肿大、苍白、呈花斑状。该鸡群可能发生的疾病是()
某公司发行优先股股票,票面额按正常市价计算为800万元,筹资费费率为5%,股息年利率为12%,则其资金成本率为(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下列哪一行为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中的混淆行为?()
下列选项中人性论与其他三者不同的是
(2007年真题)设函数f(x)可导,且f(0)=1,f’(-lnx)=x,则f(1)=[]。
甲、乙、丙三人合伙开服装厂,甲被推举为负责人,并约定甲对外不能签订单笔超过10万元的合同。甲与不知此约定的第三人签订了一笔50万元的买卖合同。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下列关于线性链表的描述中,正确的是Ⅰ、只含有一个指针域来存放下一个元素地址Ⅱ、指针域中的指针用于指向该结点的前一个或后一个结点(即前件或后件)Ⅲ、结点由两部分组成:数据域和指针域
计算机之所以能按人们的意图自动进行工作,最直接的原因是因为采用了()。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