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一项逾期的承诺不具有何种效力?( )

admin2014-12-18  28

问题 依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一项逾期的承诺不具有何种效力?(    )

选项 A、如果要约人毫不迟延地用口头或书面将接受的意思通知受要约人,则该逾期的承诺有效
B、如果载有逾期承诺的信件表明,它是在传递正常、能及时送达要约人的情况下寄发的,则该项逾期承诺具有承诺的效力,除非要约人毫不迟延地用口头或书面通知受要约人其已失效
C、一项逾期承诺就是一个新要约,在任何情况下都不会产生承诺的效力
D、一项逾期承诺的最终效力取决于要约人的明确态度

答案C

解析 对于逾期的承诺,如果要约人毫不迟延地用口头或书面将接受的意思通知受要约人,则该逾期的承诺仍为有效的承诺。故A正确。如果载有逾期承诺的信件或其他书面文件表明,它是在传递正常、能及时送达要约人的情况下寄发的,则该项逾期承诺具有承诺的效力,除非要约人毫不迟延地用口头或书面通知受要约人,他认为其要约已经失效。故B正确。理论上迟到的承诺或逾期的承诺,不是有效的承诺,而是新的要约,一般须经原要约人承诺后才能成立合同。《公约》第21条并没有一概地否定逾期承诺的效力,该条对逾期的承诺有下列变通的规定:(1)对于逾期的承诺,如果要约人毫不迟延地用口头或书面将接受的意思通知受要约人,则该逾期的承诺仍为有效的承诺。(2)如果载有逾期承诺的信件或其他书面文件表明,它是在传递正常、能及时送达要约人的情况下寄发的,则该项逾期承诺具有承诺的效力,除非要约人毫不迟延地用口头或书面通知受要约人,他认为其要约已经失效。故C错,D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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