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甲因病在乙医院住院治疗,因输人血液不合格而致慢性丙型肝炎。经查,该血液是由丙血站提供的。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甲因病在乙医院住院治疗,因输人血液不合格而致慢性丙型肝炎。经查,该血液是由丙血站提供的。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dmin
2018-02-01
29
问题
甲因病在乙医院住院治疗,因输人血液不合格而致慢性丙型肝炎。经查,该血液是由丙血站提供的。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选项
A、甲可要求乙医院承担责任
B、甲可要求丙血站承担责任
C、乙医院和丙血站对甲的损害承担连带责任
D、丙血站承担责任,乙医院不承担责任
答案
A,B
解析
《侵权责任法》第59条规定,因药品、消毒药剂、医疗器械的缺陷,或者输入不合格的血液造成患者损害的,患者可以向生产者或者血液提供机构请求赔偿,也可以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患者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的,医疗机构赔偿后,有权向负有责任的生产者或者血液提供机构追偿。据此,A、B项表述正确。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y1G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简述非法人组织的概念和应具备的条件。
田某死后留下五间房屋、一批字画以及数十万存款。田某生三子一女,长子早已病故,留下一子一女。就在两个儿子和一个女儿办理完丧事协商如何处理遗产时,小儿子因交通事故身亡,其女儿刚满周岁。田某的上述亲属中可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他遗产的有()。
下列情形中,应当认定为共有财产的是()。
乙将汽车抵押给甲作为主债权的担保,不料乙的儿子外出开车过程中将车毁坏,乙获得保险公司的赔偿金,则该赔偿金()。
关于一罪与数罪,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刑法》第294条规定: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可以并处罚金。境外的黑社会组织的
甲、乙签订买卖合同约定,甲向乙支付定金3万元,任何一方违约,都必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5万元。后乙违约,则甲获得()才能最大限度保护自己的利益。
甲和乙多次发生争吵,矛盾日深。某日两人又发生争吵,甲提出决斗,乙同意应战,决斗中,甲将乙刺成重伤,乙奋起反抗,刺穿甲的心脏致使甲死亡。乙的行为属于()。
下列关于中国刑法适用范围的说法,哪个是正确的?()
《刑法》第382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
随机试题
五度标记法
注册会计师在对ABC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时,按照审计准则要求对有关应收账款进行了函证,并实施了其他必要的审计程序,但最终仍有应收账款的重大错报未能查出。你认为下列对注册会计师责任界定的正确的是()。
女性,28岁,右上后牙遇热水痛3天,咬物不用此侧已3个月。检查:银色充填物边缘探龋洞达牙本质深层,叩痛(+)。热测引起痛,并持续数十秒。该患牙诊断应是()
热拌沥青混合料施工相邻两幅及上下层的横接缝应错位()以上。
合同中的条款具有下列情形的,造成该条款无效的有()。
Justiceinsocietymustincludebothafairtrailtotheaccusedandtheselectionofanappropriatepunishmentforthoseproven
【案情】李某与张某结婚两年后,生一子李小某。2012年2月6日,李某由于婚外情被张某发现,李某恼羞成怒,对张某大打出手,张某受伤花去医药费3000元。之后,经过李某一再保证绝不再动手打张某,并断绝与婚外异性的不正当往来,张某于是原谅了李某,但张某提出要实
Whiletroubleshootingaconnectivityproblemonthenetwork,youissuethepingcommandfromyourPCcommandprompt,buttheout
8259A可编程中断控制器有______根中断请求输入线。
A、Purpleandpink.B、Blackandwhite.C、Redandyellow.D、Orangeandblue.C“哪些颜色能促进能量?”Strongbrightcolorsstimulateenergy.T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