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关于法人和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的说法错误的是

admin2016-12-29  39

问题 下列关于法人和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的说法错误的是

选项 A、法人不能享有某些属于自然人固有的因年龄、亲属关系等而产生的权利义务
B、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受法律、行政命令和法人章程、目的的限制,而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则具有一般性
C、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于法人成立时发生,于法人依法撤销或解散时终止,而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则始于出生,终于死亡
D、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法人本身所享有的民事权利基本上是一回事

答案D

解析 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四章第二节中的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是指法人作为民事主体,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与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有所不同,主要表现在:(1)法人不能享有某些属于自然人固有的因年龄、亲属关系等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如法人可以享有名称权、名誉权,但不能享有以身体为前提的人格权,如肖像权、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等,法人虽可以通过受遗赠取得死者的遗产,但不能像自然人那样享有继承权。(2)法人的民权利能力受法律、行政命令和法人章程、目的的限制,而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则具有一般性,他可以享有不违反法律的任何权利和承担任何义务。(3)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于法人成立时发生,于法人依法撤销或解散时终止,而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则始于出生,终于死亡。A、B、C三个选项的描述本身是正确的。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不是法人的权利本身,而是法律赋予的一种资格。D选项的描述本身是错误的。由于本题是选非题,故正确答案为D。提醒考生注意审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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