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公务员
某甲在一胡同口抢劫一女青年钱包。抢到钱包后,突然发现该女青年是自己的邻居,于是将钱包当面送还给女青年,声称刚才的行为是开玩笑。某甲的行为是( )。
某甲在一胡同口抢劫一女青年钱包。抢到钱包后,突然发现该女青年是自己的邻居,于是将钱包当面送还给女青年,声称刚才的行为是开玩笑。某甲的行为是( )。
admin
2021-05-14
59
问题
某甲在一胡同口抢劫一女青年钱包。抢到钱包后,突然发现该女青年是自己的邻居,于是将钱包当面送还给女青年,声称刚才的行为是开玩笑。某甲的行为是( )。
选项
A、犯罪预备
B、犯罪中止
C、犯罪未遂
D、犯罪既遂
答案
D
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自动放弃犯罪的中止必须发生在“犯罪过程中”,即犯罪活动开始实施至该犯罪构成要件完成为止的动态过程之中。这是自动放弃犯罪的犯罪中止的客观特征,从行为人开始犯罪预备行为,一直到犯罪既遂发生之前的一段时期内是自动放弃犯罪的有效时区。如果犯罪行为已经达到既遂程度或者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使犯罪进入终局的,尽管行为人出于悔过心理而自动恢复原状的,也不能再视为中止,只是行为人的悔罪表现。如盗窃、抢夺、贪污犯罪既遂之后主动返赃的,便不能再认定为犯罪中止。同样,行为人在尚未实施犯罪预备行为之前,即自动放弃犯罪意图的,也不能认定为犯罪中止。故本题选D。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xx6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公共基础知识题库事业单位考试分类
0
公共基础知识
事业单位考试
相关试题推荐
王某、赵某及孙某临时起意共谋深夜到附近的华丰公司盗窃,在盗窃前三人商量好从华丰公司的后墙进入到其仓库进行盗窃,由孙某负责盗窃所需要的工具及提前查探线路,王某潜入仓库窃取财物,赵某在华丰公司后墙处望风。当晚王某成功进入到华丰公司的仓库,赵某在望风的时候,恰巧
下列句子中,主张结合犯罪的主客观形势权衡量刑,不可一味从轻或从重的句子有()。
李彦很善于与下属进行沟通,在分配工作时会尽量照顾到个人的能力、兴趣和爱好并且对下属完全信任。根据李彦的行为特点,他属于()领导。
下列有关正义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下列经济指标与衡量对象对应关系正确的有()。
在行政复议中,因不可抗力或其他特殊原因耽误法定期限的,可以在障碍消除后的15日内提出申请延长期限。()
地震常常造成严重的人员伤亡,能引起火灾、水灾、有毒气体泄漏、细菌及放射性物质扩散,还可能造成海啸、滑坡、崩塌、地裂缝等次生灾害。下列地震时自救方法错误的一项是()。
下列不能作为质权标的的是()。
太阳是太阳系的中心天体,占有太阳系总体质量的()。
随机试题
Isenthimthepackageyesterday.He______itbynow.
与毛发荣枯关系最密切的是
下列哪一项不属于医德意识现象
足月臀位产儿,生后即不安,前囟门饱满,唇微发绀,双肺呼吸音清,HR128次/分,最可能的诊断是
建设工程项目信息,按其内容属性可分为()。
张某偷盗所得某银行签发的金额为5000元的银行本票一张,并将该本票背书送给朋友李某作生日礼物,李某不知该本票系张某偷盗所得,按期持票要求银行付款。假设银行知晓该本票系张某偷盗所得并送给李某,对于李某的付款请求,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ContainerizationCallspeedupthelogisticsprocess,suchas().
小张开车从甲地到乙地送货,从乙地返回甲地时的速度是去时速度的3倍,而时间减少了40分钟。小张送货时从甲地到乙地用了()分钟。
在一次数学考试中,王强得了满分,赵明不及格。问及原因时,王强说是自己的刻苦学习的结果,赵明认为是自己缺少数学细胞。请结合维纳归因理论分析他们今后数学学习可能的行为表现及原因。
20世纪30年代,国民政府的最大失误莫过于______。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