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不得突出道路红线和用地红线建造,( )不受此限制。

admin2019-09-10  36

问题 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不得突出道路红线和用地红线建造,(   )不受此限制。

选项 A、地下室基础
B、建筑物阳台
C、建筑物台阶
D、连接城市的市政公共设施

答案D

解析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第4.2.1条规定:建筑物及附属设施不得突出道路红线和用地红线建造,不得突出的建筑突出物为:地下建筑物及附属设施,包括结构挡土桩、挡土墙、地下室、地下室底板及其基础、化粪池等;地上建筑物及附属设施,包括门廊、连廊、阳台、室外楼梯、台阶、坡道、花池、围墙、平台、散水明沟、地下室进排风口、地下室出入口、集水井、采光井等;除基地内连接城市的管线、隧道、天桥等市政公共设施外的其他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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