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条目中,不属于2006年制定的《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八不准”》内容的是( )。

admin2017-12-28  28

问题 下列条目中,不属于2006年制定的《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八不准”》内容的是(          )。

选项 A、不准在工作时间内从事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活动
B、不准无故迟到早退、缺课或随意拖堂,擅自调课停课或请人代课
C、不准在课堂上吸烟、接打电话、讲脏话粗话
D、不准在工作日饮酒

答案D

解析 《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八不准”》的内容是:(1)不准参加有损国家和人民利益的活动,或有背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2)不准体罚、变相体罚学生,或讥讽、歧视、侮辱学生;(3)不准参与迷信、赌博等不健康不文明活动;(4)不准私自办班或对现任教学班的学生有偿家教;(5)不准向学生推销、代购教辅资料和其他商品,向学生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6)不准在工作时间内从事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活动;(7)不准无故迟到早退、缺课或随意拖堂,擅自调课停课或请人代课;(8)不准在课堂上吸烟、接打电话、讲脏话粗话。由此可知,选项ABC均正确,选项D中提及的饮酒不在“八不准”的限制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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