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简述剥夺政治权利的附加适用情形及期限。
简述剥夺政治权利的附加适用情形及期限。
admin
2020-12-30
35
问题
简述剥夺政治权利的附加适用情形及期限。
选项
答案
根据《刑法》第56、57条的规定,剥夺政治权利的附加适用有三种情况:(1)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2)对于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3)对于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根据《刑法》第55、57条的规定,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有以下四种情况:(1)独立适用剥夺政治权利或者主刑是有期徒刑、拘役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为1年以上5年以下。(2)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管制的期限相等。(3)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4)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时候,应当把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相应地改为3年以上10年以下。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xqH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主观题试卷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主观题试卷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甲公司、乙公司、丙公司、丁公司、戊公司拟成立喜洋洋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共5000万股,每股1元,公司采取募集设立方式设立。根据题设,请回答下列问题:设公司发行的股票中,既有记名股票,也有无记名股票。公司对哪些人发行的股票应为记名股票
甲公司、乙公司、丙公司、丁公司、戊公司拟成立喜洋洋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共5000万股,每股1元,公司采取募集设立方式设立。根据题设,请回答下列问题:在发起人、认股人缴纳股款或者交付抵作股款的出资后,在何种情况下,得抽回其股本?
甲向乙借款500万元,丙提供了保证担保,丁提供了抵押担保。请根据民法原理、合同法、担保法回答下列问题:设甲、乙之间的借款合同为有效合同,其还款期限为1998年12月1日。丙为某银行。现甲无力还款,乙要求甲还款未果,便于1999年8月5日要求丙承担保证责
案情:张某欲寻找一处瑜珈授课的场所,遂与甲公司于2005年4月12日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根据该合同,甲公司将其沿街二层楼房出租给张某,租赁期限为10年,自甲公司交付楼房的次日开始计算。每年租金为10万元,张某于甲公司交付楼房的次日付清第一年的房租,以后每一
案情:张某欲寻找一处瑜珈授课的场所,遂与甲公司于2005年4月12日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根据该合同,甲公司将其沿街二层楼房出租给张某,租赁期限为10年,自甲公司交付楼房的次日开始计算。每年租金为10万元,张某于甲公司交付楼房的次日付清第一年的房租,以后每一
由于司法是以法律规则为标准的对人的行为的判断,所以,一般情况下,依据规范性的法律进行思维是法官正当的思维方式。但鉴于社会生活的复杂性、立法的滞后性、局限性以及不完备性等因素,使得法官对社会冲突的解决,往往存在着规范性法律的适用效果与社会共同认知之间的不和谐
甲、乙、丙、丁四个国有企业和戊有限责任公司投资设立己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8000万元。2008年8月1目,己公司召开的董事会会议情形如下:(1)该公司共有董事7人,有5人亲自出席。列席本次董事会的监事A向会议提交另一名因故不能到会的董事出具的代为行使表
甲、乙、丙、丁四个国有企业和戊有限责任公司投资设立己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8000万元。2008年8月1目,己公司召开的董事会会议情形如下:(1)该公司共有董事7人,有5人亲自出席。列席本次董事会的监事A向会议提交另一名因故不能到会的董事出具的代为行使表
随机试题
严禁借收养名义买卖儿童,这一规定体现了我国收养法的__________原则。()
阅读陶渊明《饮酒》(其五),然后回答以下小题。结庐在人境,而无车马喧。问君何能尔?心远地自偏。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山气日夕佳,飞鸟相与还。此中有真意,欲辩已忘言。分析这首诗融写景、抒情、说理于一体的
简述脊髓小脑性共济失调(SCA)的临床表现。
下列固定桥中那一类属于特殊结构固定桥
隧道周边位移通常采用杆式多点位移计进行测量。()
下列关于存托凭证的优点,正确的是()Ⅰ.市场容量大,筹资能力强Ⅱ.以欧元交易,且通过投资者熟悉的清算公司进行清算Ⅲ.避开直接发行股票与债券的法律要求Ⅳ.上市手续简单,发行成本低
阅读以下材料,完成以下问题。心理学家邓克尔设计了一个“蜡烛实验”。在桌子上有三个硬纸盒,盒里分别装着图钉、火柴盒、蜡烛,要求被试使用桌子上的这些物品将蜡烛固定在木板墙上,解决的方法很简单,把纸盒钉在墙上,再以它为台基竖立蜡烛。但许多被试不会这样解决问题,
依据《宪法》规定,关于公民权利和自由的表述,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一个类的友元函数能够访问该类的
音楽が部屋の中で流れています。音楽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