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月,甲男与乙女登记结婚。婚前,甲花费200万元购置房产一套,婚后两人共同居住并对房屋进行装修,花费6万元。2014年6月,甲与乙以甲的名义投资设立了一家个人独资企业,一直由甲经营。2015年5月,由于企业经营缺少资金,由甲与丙签订借款合同,借款

admin2019-06-18  24

问题 2014年1月,甲男与乙女登记结婚。婚前,甲花费200万元购置房产一套,婚后两人共同居住并对房屋进行装修,花费6万元。2014年6月,甲与乙以甲的名义投资设立了一家个人独资企业,一直由甲经营。2015年5月,由于企业经营缺少资金,由甲与丙签订借款合同,借款10万元。乙是一位作家,婚后坚持写作,获得稿酬2万元,还有一本小说已经完成,没有出版。甲在经营企业的过程中,与企业财务丁逐渐产生感情,并与之同居。乙发现这个情况后,到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
    问:
如果甲同意离婚,但对本案中所提财产的分割发生纠纷,应当如何处理?

选项

答案本案涉及的财产分割应作如下处理: ①关于甲婚前购买房屋,归甲所有,但是婚后双方对该房屋进行装修,增值部分中属于乙应得的份额由甲折价补偿给乙。 ②关于甲与乙以甲的名义投资的独资企业,如果甲或乙一方主张经营的,对企业进行评估后,由取得企业的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如果甲和乙都主张经营的,在双方竞价的基础上,由取得企业的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如果甲和乙都不主张经营的,按个人独资企业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③关于乙所得稿酬以及未出版的小说,乙所得稿酬应当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未出版的小说在分割时可根据具体情况对另一方予以适当的补偿。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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