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意你校设立新材料研究室的请示 海滨市职业学校: 你校东职发[2011]9号《海滨市职业学校关于设立新材料研究中心的请示》以及东职发2011] 15号文收悉,经研究讨论,兹批复如下:(一)不同意在你校设立新材料研究中心,其理由恕不详述。 (二)目

admin2013-10-21  33

问题 同意你校设立新材料研究室的请示
海滨市职业学校:
    你校东职发[2011]9号《海滨市职业学校关于设立新材料研究中心的请示》以及东职发2011] 15号文收悉,经研究讨论,兹批复如下:(一)不同意在你校设立新材料研究中心,其理由恕不详述。  (二)目前可在你校先行设立新材料研究室。(三)拟原则同意在你校修建新材料检测实验楼,有关具体事宜待专门批复。专此函复。
    海滨市教育局
    二零一一年五月三十日
文稿正文中的不规范之处有(    )。

选项 A、一文数事
B、不同意对方意见没有讲理由
C、没有讲回复意见的形成过程
D、没有回答对方的全部问题

答案A,D

解析 公文中一般是一事一文,而案件中是一文数事,而且公文也没有回答对方全部问题,这两处都是不规范之处。在回复的公文中,不需要讲理由,也不要回复意见的形成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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