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工业企业2017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为1 000万元,主营业务成本为600万元,其他业务收入为80万元,其他业务成本为40万元,管理费用为50万元(全部为职工薪酬,税法规定的计税工资为40万元),财务费用为20万元,营业外收入为20万元,营业外支出为10万元

admin2020-04-07  66

问题 某工业企业2017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为1 000万元,主营业务成本为600万元,其他业务收入为80万元,其他业务成本为40万元,管理费用为50万元(全部为职工薪酬,税法规定的计税工资为40万元),财务费用为20万元,营业外收入为20万元,营业外支出为10万元(其中4万元属于支付的税收滞纳金,税法规定,计算所得税时,税收滞纳金不允许抵扣)。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该企业2017年度的净利润应为(  )万元。

选项 A、285
B、295.5
C、281.5
D、299

答案C

解析 本题考核净利润的计算。利润总额=1 000一600+80一40一50一20+20—10=380(万元)。因为税法规定的计税工资是40万元,企业已计入当期费用50万元,超过税法规定扣除标准(40万元)的金额为10万元。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要纳税调增:税法规定,税收滞纳金不允许税前扣除,在计算利润总额时,已经进行了扣除.所以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也要纳税调增。因此,应交所得税=[380+(50—40)+4]×25%=98.5(万元),净利润=380一98.5=28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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