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美国公民罗伯特在中国境内居留期间,未持有效旅行证件前往不对外国人开放的地区旅行,被当地县公安机关处以7天拘留处罚。罗伯特对此不服,前往当地一家律师事务所进行咨询。以下咨询意见正确的是:
美国公民罗伯特在中国境内居留期间,未持有效旅行证件前往不对外国人开放的地区旅行,被当地县公安机关处以7天拘留处罚。罗伯特对此不服,前往当地一家律师事务所进行咨询。以下咨询意见正确的是:
admin
2013-03-31
44
问题
美国公民罗伯特在中国境内居留期间,未持有效旅行证件前往不对外国人开放的地区旅行,被当地县公安机关处以7天拘留处罚。罗伯特对此不服,前往当地一家律师事务所进行咨询。以下咨询意见正确的是:
选项
A、罗伯特可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提出申诉,由上一级公安机关作出最后的裁决
B、罗伯特可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5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提出申诉,由上一级公安机关作出裁决;若罗伯特对此裁决仍不服,可自收到裁决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C、罗伯特可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D、罗伯特必须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15日内先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仍不服的,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答案
1,4
解析
外国人对于公安机关根据入境出境管理法所作出的处罚不服的,有两条最终解决途径:向上级机关申请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者择一行使。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xif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法律意识对于法治建设具有重要的作用,下列哪一选项没有表达这一点?()
1789年法国《人权宣言》规定:“财产是神圣不可侵犯的权利,除非当合法认定的公共需要所显然必需时,且在公平而预先赔偿的条件下,任何人的财产不得受到剥夺。”后来,各国的资本主义立法据此都确认了下列哪一原则?()
《河北省建筑条例》在2004年实施之后,全省针对建设单位的投诉,由2003年的4000多件降到了380多件。条例规定,“建设工程的中标人必须提供履约保旺金,履约保证金专款专用。当施工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时,就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来支付”。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不正
我国1950年《婚姻法》第5条规定:除兄弟姐妹外的其他5代内旁系血亲间禁止结婚的问题,从习惯。下列哪一或哪些选项对此的说法可以成立?()
王某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立即执行。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对王某执行死刑前,发现判决可能有错误,则下列相关论述中正确的是?()
某区人民梭察院发现某区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在审理过程中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某区人民检察院应当如何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
依我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下列说法错误的是哪项?
某甲意图杀害乙某,在乙某的牛奶中投放安眠药,但因为使用的安眠药没有达到致死量,所以仅导致某乙深度熟睡。某甲误以为某乙已经死亡,将“尸体”装入麻袋投入河中,致乙溺死,甲构成:
章某带邻居家4岁小男孩出去玩,结果在河边玩耍时,小男孩不慎失足掉进深水。由于周围没有其他人,但是章某自己又不会游泳,他只好眼睁睁地看着小男孩淹死。请问李某的行为如何定性?()
赵某与罗某系邻居,两人常因日常小事纠纷不断。某日,两人又起纠纷,争吵中罗某抄起木棍,打在赵某的头上,致使其严重脑震荡,左耳失聪,赵某因受此重伤而报至公安机关。公安机关认为本案系邻里纠纷,以民事调解为宜,不予立案。赵某又告到检察院,检察院以同样理由不予立案。
随机试题
一次大战后的巴黎和会不能维持持久的世界和平,其主要原因是
Fiftyyearsago,mostpeoplelivedinruralareas.Buttheworldhaschanged.Inthenearfuture,morethanhalfofallpeoplew
等渗性脱水,血清钠的浓度为
在MRI性能参数中,mT/m表示的是下列哪项参数的单位
氢氧化钙水门汀的性能应除外
A.1年B.2年C.3年D.4年E.5年药品批发企业的销售凭证应当保存超过药品有效期1年,但不得少于()
百级洁净度手术室空调系统用电负荷的等级是:
施工单位从事建设工程的施工,必须拥有()。
乙公司2012年6月30日银行存款日记账余额为149300元,银行发来的对账单余额为162500元。经核对发现以下未达账项:①委托银行代收的销货款8000元,银行已收到入账,但企业尚未收到银行收款通知书。②企业于月末交存银行的转账
材料:某中学学生绝大部分为独生子女,娇惯成性,组织纪律性差。某周三下午,在综合实践课期间,学生朴某在课堂上大声说话,无理取闹,任课教师王老师对其进行制止时,朴某又与老师蛮缠,下课后王老师将朴某叫到自己所住宿舍内进行批评(只有两人在场),朴某不服,与其争辩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