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甲承租乙的房屋后,伪造身份证与房产证交与中介公司,中介公司不知有假,为其售房给不知情的丙,甲获款300万元。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2010/2/19)
甲承租乙的房屋后,伪造身份证与房产证交与中介公司,中介公司不知有假,为其售房给不知情的丙,甲获款300万元。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2010/2/19)
admin
2021-01-31
27
问题
甲承租乙的房屋后,伪造身份证与房产证交与中介公司,中介公司不知有假,为其售房给不知情的丙,甲获款300万元。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2010/2/19)
选项
A、甲的行为触犯了伪造居民身份证罪(现为伪造身份证件罪)与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同时是诈骗罪的教唆犯
B、甲是诈骗罪、伪造居民身份证罪(现为伪造身份证件罪)与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的正犯
C、伪造居民身份证罪(现为伪造身份证件罪)、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与诈骗罪之间具有牵连关系
D、由于存在牵连关系,对甲的行为应以诈骗罪从重处罚
答案
A
解析
本题考点涉及诈骗罪、正犯(包括直接正犯、间接正犯)、牵连犯等。疑难点是“正犯”。对侵害结果(包括危险结果)发生起支配作用的就是正犯。行为人以独立的实现犯罪的意思,实质的支配犯罪行为和犯罪进程,处于主导、操纵犯罪的支配地位(犯罪支配说),是正犯。亦即,行为人自己直接实施符合构成要件的实行行为造成法益侵害、危险结果的(直接正犯),或者通过支配、操纵、利用他人的行为造成法益侵害、危险结果的(间接正犯),以及共同对造成法益侵害、危险结果起实质的支配作用的(共同正犯),都是正犯。在形式上,正犯是依照刑法分则(规定“一人实行既遂”即单独正犯的基本构成要件)来定罪的人。
(1)甲实施了伪造身份证件、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的实行行为,根据《刑法》第280条第3款、第1款规定,构成伪造身份证件罪(原为伪造居民身份证罪)、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符合分则正犯规定,系两罪的直接正犯。
(2)甲利用中介公司骗丙的钱。诈骗的实行者为中介公司,但由于被利用者中介公司不知有假,无诈骗故意,不能构成诈骗罪的正犯。甲通过欺骗支配、利用无犯罪故意人实施犯罪,根据《刑法》第266条规定,系诈骗罪的间接正犯,而不是教唆犯。故选项A不正确,选项B正确。
(3)在罪数方面,甲触犯伪造身份证件罪、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诈骗罪三罪。伪造是诈骗的通常手段,主观上甲伪造居民身份证的目的是用于诈骗,前面两罪与诈骗罪之间存在手段与目的的牵连关系,系牵连犯,故选项C正确。
(4)对于牵连犯,一般认为是“择一重罪处断”,亦即“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但选项D采用了“择一重罪从重处断”的观点,亦即不仅按重罪处断,还从重处断,这也是一种理论说法。由于如何处断当前并无明文规定,按司法实务来看这种观点也有道理。
(5)注:《刑法修正案(九)》已将原“伪造居民身份证罪”修正为“伪造身份证件罪”。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xdV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曹某找人将郭某家大门敲开,伙同刘某、张某等十余人冒充公安民警强行闯人郭家住宅.在郭家亲属要求其退出时拒不退出。曹某等人对郭某及其亲属进行威胁、辱骂、殴打。致郭某面部被打成轻微伤。对曹某等人的行为认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关于重婚罪的说法,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甲从欧洲旅游归来,送给多年好友乙一块名表。乙生性多疑,仔细比对,认为该表与国内销售的同款名表在外观上有极为细小的差别,不是真表,便花言巧语欺骗第三人丙,将该表以名表的价格(2万元)卖给丙。事后鉴定,该表是货真价实的名表。关于本案的分析,下列选项正确的有:(
甲某日凌晨两点骑车从某超市门口经过.发现超市的卷帘门开着(事后无法查明卷帘门打开的原因),甲立即进入超市盗窃财物,30分钟后与甲素不相识的乙进人超市,也开始盗窃。由于甲盗窃的财物数额多(价值2万元),就请乙帮他抬到室外绑到自行车后座上,乙欣然应允。甲离开后
不考虑情节,下列哪些行为成立犯罪预备?()
甲与乙共谋杀害丙,但乙临时改变主意,并没有前往犯罪地点,最后,甲单独将丙杀害。对甲、乙的定性,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15周岁的甲意图盗窃,17周岁的乙对此知情,仍应甲的要求为其配置万能钥匙。甲用乙配置的钥匙,盗窃他人财物3万元。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民警甲在夜间巡逻期间,见一货车停放在路边,但是驾驶室内并没有人,甲觉得可疑便上车去搜查。恰好货车司机乙回来,因为夜黑没有看清甲的警服,误以为是偷车的,便手持木棒向其挥过去喝令甲下车。甲却误以为乙是犯罪分子偷袭,情急之下开枪将乙打死。对甲的行为定性.下列哪一
随机试题
简述古埃及人的主要文化成就。(北京师范大学2000年世界上古史真题)
在周围神经系统,毒蕈碱受体分布于
钻孔灌注桩水下混凝土拌和物,当桩孔直径小于1.5m时,其坍落度为()。
甲公司2015年12月20日与乙公司签订产品销售合同。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销售A产品100万件,单位售价为6元,增值税税率为17%;乙公司收到A产品后3个月内如发现质量问题有权退货。A产品单位成本为4元。甲公司于2015年12月20日发出A产品,并开具
物业服务费收入的编制方式通常是根据收费标准和()。
下列不属于导人新课技能的构成程序的是()。
生产资料市场的特点有()。
三角形对于()相当于词语对于()。
根据文意,对“新的发现”的理解正确的一项是:统观全文,对“新的发现”的意义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Thinkoflavendertodayandupcomeimagesofold-worldcottagegardensthickwithnoddinghollyhocksandpinkrosesroundthed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