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于1997年3月4日从李某处借到人民币3000元。该债务的还款日期为1998年3月4日。到期后,李某只于1998年5月3日向王某讨过一回。2000年7月5日李某向一个律师朋友说起这事。其律师朋友告诉他,该债务已经过了时效期间了,要不回来了,除非王某同意

admin2016-06-13  21

问题 王某于1997年3月4日从李某处借到人民币3000元。该债务的还款日期为1998年3月4日。到期后,李某只于1998年5月3日向王某讨过一回。2000年7月5日李某向一个律师朋友说起这事。其律师朋友告诉他,该债务已经过了时效期间了,要不回来了,除非王某同意还款。李某很着急,其律师朋友遂建议他,要王某为该债务提供保证人,如果王某提供了,则该债务依然有效。李某就依此而行,果然,王某没有注意到这一点,就提供了张某为保证人。又约定,债务延期2个月,于2000年12月4日到期。但后来,张某知道了此事,就提出抗辩。则下列说法中,正确的为(    )。

选项 A、由于自然债务不能作为保证的对象,故张某的保证为无效
B、本案中,自然债务因张某的保证而继续为有效
C、保证有效,但保证人张某得主张债务人王某的债务已经过了时效期间的抗辩
D、被保证的债务成为自然债务后,若债务人抛弃了时效期间已经过了的抗辩,则保证人也不得主张

答案C

解析 保证人有拒绝履行抗辩权,例如时效完成的抗辩权,不安抗辩权等,即使债务人放弃上述权利,保证人有权提出。本题中王某的放弃。但张某作为保证人仍有抗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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