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女士为中国居民纳税人,2006年她分别从美国、加拿大两国取得应税收入。其中:在美国一公司任高级工程师,取得工资、薪金收入72000元(平均每月6000元),该项收入在美国缴纳个人所得税2500元;6月份为加拿大的分公司提供技术支持,获得劳务报酬收入200

admin2011-03-25  57

问题 钱女士为中国居民纳税人,2006年她分别从美国、加拿大两国取得应税收入。其中:在美国一公司任高级工程师,取得工资、薪金收入72000元(平均每月6000元),该项收入在美国缴纳个人所得税2500元;6月份为加拿大的分公司提供技术支持,获得劳务报酬收入20000元,并在加拿大缴纳该项收入的个人所得税2800元。根据材料回答以下问题。
钱女士2006年在加拿大所纳个人所得税的抵减限额为(    )元。

选项 A、2500
B、2100
C、3200
D、2800

答案D

解析 应纳税额=20000×(1-20%)×20%=3200(元)
∵3200>2800
∴钱女士在加拿大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的抵减限额为2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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