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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
某有限责任公司是由15名股东设立的。下列对于该公司股东会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某有限责任公司是由15名股东设立的。下列对于该公司股东会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admin
2021-11-02
27
问题
某有限责任公司是由15名股东设立的。下列对于该公司股东会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选项
A、股东会是有限责任公司的常设机构和必设机构
B、股东会的临时会议,经代表1/10以上有表决权的股东或1/3以上的董事提议,可以召开
C、股东会的首次会议应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主持
D、对于修改公司章程,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公司的分立、合并、解散等事项须经股东会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答案
A
解析
根据《公司法》第39条规定,股东会会议分定期会议与临时会议两种,除此之外并无必要召开股东会,可见股东会并非常设机构。故A错误,当选。第39条规定:“……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故B正确。第38条规定:“首次股东会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依照本法规定行使职权。”故C正确。第43条第2款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故D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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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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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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