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请简释下列文字的含义,并运用中国法制史知识进行分析 《唐律疏议.断狱律》:“死罪囚,决前一日二复奏,次日又三复奏。谓奏画已讫(音起——编者注),应行刑者,皆三复奏迄,然始下决。若不待复奏报下而决者,流二千里。复奏讫毕,听三日乃行刑,若限未满而行刑者,徒一
请简释下列文字的含义,并运用中国法制史知识进行分析 《唐律疏议.断狱律》:“死罪囚,决前一日二复奏,次日又三复奏。谓奏画已讫(音起——编者注),应行刑者,皆三复奏迄,然始下决。若不待复奏报下而决者,流二千里。复奏讫毕,听三日乃行刑,若限未满而行刑者,徒一
admin
2019-01-15
31
问题
请简释下列文字的含义,并运用中国法制史知识进行分析
《唐律疏议.断狱律》:“死罪囚,决前一日二复奏,次日又三复奏。谓奏画已讫(音起——编者注),应行刑者,皆三复奏迄,然始下决。若不待复奏报下而决者,流二千里。复奏讫毕,听三日乃行刑,若限未满而行刑者,徒一年。即过限,违一日杖一百,二日加一等。但犯恶逆以上罪及部曲杀主罪,行一复奏。”
选项
答案
(1)这段文字反映的是唐朝的死刑复奏制度。三国曹魏时期最早确立了死刑复奏制度。 (2)这段文字的基本含义是,人犯在死刑执行前一日,应该复奏两次,次日再复奏三次。复奏完毕后,应当执行死刑的,都应当三复奏,然后执行死刑。如果不等到奏报便执行死刑的,处流刑2 000里。复奏完毕后,听奏三日才能行刑,如果期限未满而行刑的,徒一年。超过期限奏报的,多一日处杖刑一百,多二日加一等处刑(此处加一等为徒一年——编者注)。但是如果是犯恶逆以上的罪以及部曲杀害主人的罪,行一复奏即可。 (3)从死刑复奏制度的适用上看,该制度说明唐朝对于死刑执行的重视,该制度不仅体现了司法执行中的慎刑思想,而且该制度也有利于缓和阶级矛盾。 (4)对于犯恶逆以上的大罪以及部曲杀主人的罪只行一复奏的规定,也说明对于该制度的适用必须以不妨碍封建君主专制统治和封建伦理纲常为限。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xOS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综合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综合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关于法律原则与法律规则的区别和联系,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下列各选项中,属于特殊权利能力的是
(2006年真题)刘法官在审理案件时,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这一规定中“子女”的含义进行了解释,他认为这里的“子女”仅指成年子女,不包括未成年子女。刘法官的这一解释属于
(2010年真题)划分部门法应考虑的主要原则有
(2008年真题)按照唐朝的法律规定,下列选项中,适用自首减免刑罚原则的犯罪包括
(2015年真题)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具有近代意义的法院组织法是
(2005年真题)因果联系原则是法律责任归责的一个重要原则,它的含义是
随机试题
“壮水之主,以制阳光”的治法,最适于治疗的是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的合营一方向第三者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额,应遵循如下哪些规定?()
证券自营业务的范围包括()。Ⅰ.一般上市证券的自营买卖Ⅱ.一般非上市证券的买卖Ⅲ.兼并收购中的自营买卖Ⅳ.证券承销业务中的自营买卖
企业以协商价格作为内部转移价格时,该协商价格的下限一般是()。
“美国气象学家洛伦兹提出,亚马逊河流域热带雨林中一只蝴蝶扇动几下翅膀,引起连锁反应,两周后可能在德克萨斯引发一场龙卷风。”这说明事物是普遍联系的,小事可引出大事,要______。填入划横线部分最恰当的一项是()。
采用专门进行机关进行违宪审查的国家是()
RuthSimmonsjoinedGoldmanSachs’sboardasanoutsidedirectorinJanuary2000;ayearlatershebecamepresidentofBrownUni
在考生文件夹下有一个工程文件vbsi5.vbp,请先装入该工程文件,然后完成以下操作:在名称为Forml的窗体上画两个命令按钮,其名称分别为cmdRead和cmdCal,标题分别为“读入数据”和“计算保存”(如图3.42所示)。程序运行后,如果单击“读入数
有一域名为bit.edu.cn,根据域名代码的规定,此域名表示()。
A、Herparents’guidance.B、Alivedanceshow.C、Avideoofprominentdancers.D、Adancingcoursesheattended.B对话中,男士问女士是什么激发了她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