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出建设单位在监理招标和委托监理合同签订过程中的不妥之处,并说明理由。 指出施工招标评标委员会组成的不妥之处,说明理由,并写出正确做法。

admin2009-11-28  50

问题 指出建设单位在监理招标和委托监理合同签订过程中的不妥之处,并说明理由。
指出施工招标评标委员会组成的不妥之处,说明理由,并写出正确做法。

选项

答案理由:不应包括当地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的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主任。 正确做法: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2/3。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xNulFFFM
0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