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关于选举与罢免的说法正确的是( )。

admin2009-01-19  23

问题 下列关于选举与罢免的说法正确的是(   )。

选项 A、在直接选举中,代表候选人必须获得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选票才能当选
B、在间接选举中,代表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选民过半数即可当选
C、在直接选举中,选民成为罢免权主体
D、在间接选举中,选民成为罢免权主体

答案4

解析 根据《选举法》第41条之规定,“在选民直接选举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时,选区全体选民的过半数参加投票,选举有效。代表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选民过半数的选票时,始得当选。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在选举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时,代表候选人获得全体代表过半数的选票时,始得当选。”因此,在直接选举中,要有“两个过半数”才能当选,即全体选民的过半数参加投票有效,代表候选人获参加投票的选民过半数的选票时方可当选。在间接选举中,则只需获得全体代表过半数选票即可当选。故AB错误,不选。根据《选举法》第44条规定,“对于县级和乡级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原选区选民三十人以上联名,可以向县级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罢免要求”,即对由直接选举产生的县、乡两级代表可以由选民直接提案罢免。根据同法第45条的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的时候,主席团或者十分之一以上代表联名,可以提出对由该级人民代表大会选出的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罢免案。在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或者常务委员会五分之一以上组成人员联名,可以向常务委员会提出对由该级人民代表大会选出的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罢免案。罢免案应当写明罢免理由”。《选举法第》第43条同时规定,“全国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受选民和原选举单位的监督。选民或者选举单位都有权罢免自己选出的代表”,即实行“谁选举,谁罢免”的原则。故在直接选举中,选民成为罢免权的主体,在间接选举中,选举单位是罢免权的主体。综上,本题正确答案是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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