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内资企业2005年度来源于境内的全部应税所得为100万元,来源于境外 A国分公司生产经营所得(扣除境外已缴所得税)20万元,在A国已缴所得税5万元,假设该企业适用33%的所得税率。且不用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则该企业2005年度应纳企业所得税为( )万

admin2009-05-05  35

问题 某内资企业2005年度来源于境内的全部应税所得为100万元,来源于境外 A国分公司生产经营所得(扣除境外已缴所得税)20万元,在A国已缴所得税5万元,假设该企业适用33%的所得税率。且不用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则该企业2005年度应纳企业所得税为(    )万元。

选项 A、28
B、33
C、34.6
D、36.25

答案D

解析 来源境外应补交所得税(20+5)×33%-5=3.25(万元),境内交纳所得税100×33%=33(万元),全部交纳:334-3.25=36.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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