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不属于《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电子数据证据种类的是( )。

admin2016-06-27  21

问题 下列不属于《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电子数据证据种类的是(    )。

选项 A、电子邮件
B、手机短信
C、X光片
D、微博

答案C

解析 电子数据证据,是指基于电子数据生成、以数字化形式存在于磁盘、磁带等载体,其内容可与载体分离,并可多次复制到其他载体的数据材料。主要包括电子邮件、电子数据交换、网上聊天记录、网络博客,手机短信等。故本题答案选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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