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吴某(女)16岁,父母去世后无其他近亲,吴某的舅舅孙某(50岁,离异,有一个19岁的儿子)提出愿将吴某收养。孙某咨询律师收养是否合法,律师的下列哪一项答复是正确的?( )
吴某(女)16岁,父母去世后无其他近亲,吴某的舅舅孙某(50岁,离异,有一个19岁的儿子)提出愿将吴某收养。孙某咨询律师收养是否合法,律师的下列哪一项答复是正确的?( )
admin
2009-05-10
26
问题
吴某(女)16岁,父母去世后无其他近亲,吴某的舅舅孙某(50岁,离异,有一个19岁的儿子)提出愿将吴某收养。孙某咨询律师收养是否合法,律师的下列哪一项答复是正确的?( )
选项
A、吴某已满16岁,不能再被收养
B、孙某与吴某年龄相差未超过40岁,不能收养吴某
C、孙某已有子女,不能收养吴某
D、孙某可以收养吴某
答案
D
解析
《收养法》第7条第1款规定:“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本法第四条第三项、第五条第三项、第九条和被收养人不满十四周岁的限制。”本题中,吴某与其舅舅属于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不受被收养人不满十四周岁的限制,因此,选项A错误。本题中,孙某与吴某年龄相差虽然未超过40岁,但根据《收养法》第7条规定,不受年龄相差未超过40岁的限制,因此选项B错误。《收养法》第6条规定:“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无子女;(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四)年满三十周岁。”《收养法》第8条规定:“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本题中,吴某与其舅,舅孙某虽然属于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且吴某为孤儿,孙某依法可以收养吴某。因此,本题正确答案应为D。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xIn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根据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基本观点,下列表述哪一项是正确的?()
根据1958年的《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规定,下列哪些情况下,被请求承认与执行仲裁的国家的主管机关可以依据被执行人的申请或依职权,拒绝承认和执行?
附带性审查和宪法控诉都是宪法实施保障的重要方式,关于二者区别的表述,以下正确的是:
《德国民法典》是19世纪末自由资本主义向垄断资本主义过渡时期制定的法典,法典适应垄断资本主义经济发展需要,在贯彻资产阶级民法基本原则方面已有所变化,主要包括:
下列选项中,法官不需要免除法官职务的是哪一项?
根据《海牙公约》的规定,“在飞行中的航空器内使用暴力或暴力威胁或其他任何胁迫方式,非法劫持或控制该航空器的属于危害民用航空安全的行为之一”,此处的“飞行中的航空器”是指下列哪项?
甲公司是一家享有良好声誉和很高知名度的互联网软件开发商和增值服务提供商。2005年9月15日,甲公司正式推出了雅虎助手软件,2006年8月,甲公司又推出了雅虎Widget软件。甲公司通过此软件,获得了用户的广泛认可和大量使用,树立了在上网辅助功能服务和搜索
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在审查广东省深圳市的某地方性法规时,发现其和《环境保护法》相抵触,那么由法律委员会和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召开联合审查会议,要求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到会说明情况,再向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提出书面审查意见。接着,深圳
几个律师准备筹办一家立通律师事务所,已经发布了律师招聘广告,并想要了解一些关于律师执业的条件,你能给他们提供何种意见?
一位在法国有住所的瑞士人,在法国去世前曾立遗嘱,将包括在英国的财产在内的全部财产给其养子。但依瑞士法规定:死者的亲生子享有合法继承90%的应继份。为此,死者亲生子向英国法院起诉,根据瑞士法对遗产主张权利。而依英国法规定:关于动产继承依被继承人住所地法;依法
随机试题
乳房湿疹的特点是
同一疾病,因发病时间、季节、地区及患者反应性的不同,或处于不同发展阶段,表现的证不同,故治疗方法不一样,属于不同疾病,发展过程中,如果出现了相同的病机,也可以采用同一种方法治疗,属于
关于石膏,下列哪些是正确的
()时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控制工程造价最有效的手段是()。
下列不属于基金上市交易公告书主要披露事项的是()。
根据《国家赔偿法》,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一个圆形牧场面积为3平方公里,牧民骑马以每小时18公里的速度围着牧场外沿巡视一圈,约需多少分钟?()
目前应用评价中心技术选拔管理人才使用最多的方式是()。
A、 B、 C、 C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