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开发商经批准开发居民高层公寓楼,先后有四百多位客户与该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并在依约交纳全部购房款、取得相关产权证的前提下入住该公寓楼。后开发商将该楼顶部出租给个体户陈某,每年租金1万元,陈某利用楼顶空间栽种花卉。由于花卉浇灌用水向楼层渗透,引起马某等居民

admin2017-08-18  29

问题 某开发商经批准开发居民高层公寓楼,先后有四百多位客户与该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并在依约交纳全部购房款、取得相关产权证的前提下入住该公寓楼。后开发商将该楼顶部出租给个体户陈某,每年租金1万元,陈某利用楼顶空间栽种花卉。由于花卉浇灌用水向楼层渗透,引起马某等居民的不满。因与开发商协商不成,马某等联名按购房合同的仲裁条款申请仲裁,要求开发商终止与陈某的合同,停止侵害,并赔偿损失。
问题:
马某等是否有权要求开发商停止侵害,赔偿损失?

选项

答案由于开发商并无相应的所有权,所以不能使用相邻关系的处理原则,而其出租行为也因所有权人的拒不承认而归于无效。故应当责令开发商停止侵害,并赔偿相应损失。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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