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系某基层法院陪审员,可以参与审判下列哪些案件?( )(2009年司考,卷二,第74题)

admin2017-05-25  24

问题 张某系某基层法院陪审员,可以参与审判下列哪些案件?(    )(2009年司考,卷二,第74题)

选项 A、所在区基层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
B、所在市中级法院审理的一审案件
C、所在市中级法院审理的二审案件
D、所在省高级法院审理的一审案件

答案B,D

解析 《刑事诉讼法》第178条第l款规定,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由审判员三人或者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共三人组成合议庭进行,但是基层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可以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据此,AC项错误,B项正确。第178条第2款规定,高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由审判员三人至七人或者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共三人至七人组成合议庭进行。据此,D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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