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在报纸上发布广告,称其有某品牌汽车待售。每辆价格10万元,广告有效期为7日。广告发布的第5天,乙公司派人带上支票前往甲公司购车,但车已全部售完,未能成交。乙公司遂诉至法院要求甲公司承担民事责任。下列判断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2010年一法专一

admin2019-05-29  30

问题 甲公司在报纸上发布广告,称其有某品牌汽车待售。每辆价格10万元,广告有效期为7日。广告发布的第5天,乙公司派人带上支票前往甲公司购车,但车已全部售完,未能成交。乙公司遂诉至法院要求甲公司承担民事责任。下列判断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2010年一法专一第26题)

选项 A、甲公司发布广告的行为属于要约邀请,乙公司的行为属于要约,甲公司无需对乙公司承担民事责任
B、甲公司发布广告的行为属于要约,乙公司的行为属于反要约,甲公司无需对乙公司承担民事责任
C、甲公司发布广告的行为属于要约,乙公司的行为属于承诺,甲公司应当对乙公司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D、甲公司发布广告的行为属于要约,乙公司的行为属于承诺,甲公司应当对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答案D

解析 《合同法》第14条规定,“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一)内容具体确定;(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据此,要约的内容要具体确定。第22条规定,“承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但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作出承诺的除外。”本题情形,甲发布的公告尽管是向不特定的对象发布的,但是,内容足够具体确定.当乙在要约要求的期限内去购车,符合要约的要求,构成承诺,甲不能供货,需要承担违约责任。故D正确。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xEdUFFFM
0

相关试题推荐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