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7月5日,某公司高经理与员工在饭店喝酒聚餐后表示:别开车了,“酒驾”已入刑,咱把车推回去。随后,高经理在车内掌控方向盘,其他人推车缓行。记者从交警部门了解到,如机动车未发动,只操纵方向盘,由人力或其他车辆牵引,不属于酒后驾车。但交警部门指出,路上

admin2013-09-03  35

问题 2011年7月5日,某公司高经理与员工在饭店喝酒聚餐后表示:别开车了,“酒驾”已入刑,咱把车推回去。随后,高经理在车内掌控方向盘,其他人推车缓行。记者从交警部门了解到,如机动车未发动,只操纵方向盘,由人力或其他车辆牵引,不属于酒后驾车。但交警部门指出,路上推车既会造成后方车辆行驶障碍,也会构成对推车人的安全威胁,建议酒后将车置于安全地点,或找人代驾。鉴于我国对“酒后代驾”缺乏明确规定,高经理起草了一份《酒后代驾服务规则》,包括总则、代驾人、被代驾人、权利与义务、代为驾驶服务合同、法律责任等共六章二十一条邮寄给国家立法机关。请回答下列第(1)—(3)题。(2011年试卷一第89—9l题)
关于高经理和公司员工拒绝“酒驾”所体现的法的作用,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选项 A、法的指引作用
B、法的评价作用
C、法的预测作用
D、法的强制作用

答案A

解析 法的作用包括法的社会作用和法的规范作用。法的社会作用是指法为实现一定的社会目的和任务而发挥的作用。主要包括维护社会秩序与和平、推进社会变迁、保障社会整合、控制和解决社会纠纷和争端、促进社会价值目标的实现。法的规范作用是法自身表现出来的、对人们的行为或社会关系的可能影响。法的规范作用根据其作用的主体范围和方式的不同,可以分为:指引作用、评价作用、预测作用、强制作用和教育作用。
    (1)指引作用。法的指引作用是指法律作为一种行为规范,为人们提供某种行为模式,指引人们可以这样行为,必须这样行为或不得这样行为,从而对行为者本人的行为产生影响。法对人们行为的指引可以分为两种:第一,有选择性的指引,即法律规范对人们的行为提供一个可以选择的模式,根据这种指引,人们自行决定是这样行为或不这样行为。第:二,确定性指引,即人们必须根据法律规范的指示而行为,根据法律规定必须从事某种行为或者不得从事某种行为。题中高经理和公司员工拒绝“酒驾”,是因为“酒驾”入刑,而“酒驾”入刑这个法律规范要求人们不得酒后驾车,给人们的行为以确定性指引,因此,高经理和公司员工拒绝“酒驾”所体现的是法的指引作用,选项A正确。
    (2)评价作用。法的评价作用是指法律对人们的行为是否合法或者违法及其程度,具有判断、衡量的作用。法的评价作用同指引作用是分不开的,如果是法的指引作用是一种自律作用的话,那么法的评价作用就是一种律他作用。本题并没有涉及法律的评价作用,选项B不当选。
    (3)预测作用。法律的预测作用是指人们可以根据法律规范的规定可事先估计到当事人双方如何行为及行为的法律后果。它分为两种情况:第一,对如何行为的预测,即当事人根据法律规范的规定预计对方当事人将如何行为,自己将如何采取相应的行为;第二,对行为后果的预测。由于法律规范的存在,人们可以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在法律是上合法的还是非法的,在法律上是有效的还是无效的,是受到国家肯定的还是受到否定的。预测作用是停留在“想”的阶段,而指引作用是属于“做”的阶段,题干中高经理和公司员工是根据法律规范的指引而行为,并不是预测自己应该如何行为以及行为的后果,因此不属于法的预测作用,选项C不正确。
    (4)强制作用。法的强制作用是指法为保障自己得以充分实现,运用国家强制力制裁、惩罚违法行为。法的强制作用是以国家的强制力为后盾的,是任何法律都不可或缺的一种重要作用,是其他作用的保证。本题没有涉及法的制裁和惩罚等强制形式,不属于选择D中的法的强制作用。
    (5)教育作用。法的教育作用是指通过法律的实施,法律规范对人们今后的行为发生直接或间接的诱导影响。法的教育作用可以分为反面教育和正面教育作用两种。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xDGlFFFM
0

相关试题推荐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