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与某施工单位签订了一份价款为l000万元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合同工期为7个月。工程价款约定如下:(1)工程预付款为合同价的10%:(2)工程预付款扣回的时间及比例:自工程款(含工程预付款)支付至合同价款的60%后,开始从当月的工程款中扣回工

admin2013-05-16  31

问题 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与某施工单位签订了一份价款为l000万元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合同工期为7个月。工程价款约定如下:(1)工程预付款为合同价的10%:(2)工程预付款扣回的时间及比例:自工程款(含工程预付款)支付至合同价款的60%后,开始从当月的工程款中扣回工程预付款,分两个月均匀扣回;(3)工程质量保修金为T程结算总价的5%,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4)工程款按月支付,工程款达到合同总造价的90%停止支付,余款待工程结算完成并扣除保修金后一次性支付。每月完成的工作量见下表。

工程施工过程中,双方签字认可因钢材涨价增补价差5万元,因施工单位保管不力罚款1万元。
7、8月份开发公司应支付工程款多少万元?截止8月末累计支付工程款多少万元?

选项

答案7月份扣回的预付款=100万元×50%=50万元。7月份开发公司应支付工程款=(160—50)万元=110万元。7月份累计工程款=(540+110)万元=650万元。8月份开发公司应支付工程款130万元。截止8月末累计支付工程款=(650+130+l00)万元=880万元。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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